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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大学法学院830刑事诉讼法学之刑事诉讼法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死刑复核程序

【答案】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其特点为:

①适用对象具有单一性,即该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而不适用于其他案件。

②对于死刑案件的不可缺失性,即必须经过核准程序。

③诉讼程序具有特定性,即它是死刑案件的终结程序。

④程序启动具有主动性,与其他审判程序必须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不同,死刑复核程序不需经告诉而自动启动。

⑤死刑核准权具有专属性,即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对死缓案件有核准权,而不是所有的人民法院均有核准权。

2. 自行回避

【答案】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自行主动地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司法人员的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意识,消除可能导致案件得到不公正处理的可能性,使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

3. 对抗制诉讼

【答案】对抗制诉讼,又称当事人主义诉讼,是指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 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消极中立的裁判者地位; 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在当事人主义之下,诉讼实际上是一种竞技运动,也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比赛,法官只处于一种裁判者的角色。

4. 申请回避

【答案】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司法人员回避,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公安司法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充分有效地行使这一权利。

5.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答案】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办理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时适用的特别诉讼程序。“涉外因素”主要是指诉讼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为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或组织),或者刑事案件发生在国外。根据最高法《解释》第392条的规定,具有涉外因素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四类: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②符合《刑法》第7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 ③符合《刑法》第8条、第10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④符合《刑法》第9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6.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

【答案】(1)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的方式。

(2)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①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本身不带有惩罚性;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

②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 行政拘留则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规范而采用的。

③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的嫌疑分子,他们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拘留则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人。

④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0日,案件重大、复杂的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 行政拘留的期限则为1至15日。

7. 意见规则

【答案】意见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上规范证人证言的证据规则。其主要内容是:证人只能就其自身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一般情况下,不得发表意见,即不得以其感知、观察得出的推断或意见发表意见。判断一个证人的陈述是否为“意见”的依据是,根据其证词的内容来确定,看其是属于证人个人的观察还是证人从中得出的推论或者判断。意见证据规则有利于正确收集和审查判断证人证言。

8. 刑事管辖

【答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刑事管辖是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职权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实质上就是公安司法机关

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

9. 不起诉

【答案】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制度可以分为三种,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10.刑事拘留

【答案】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特点为:

①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人民法院则无权决定拘留。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②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的一种处置办法。

③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二、简答题

11.怎样界定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中的证明责任?

【答案】(1)证明责任的概念

证明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控辩双方承担的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

(2)证明责任的一般界定

被告人一般不承担在法庭上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也不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不能因为被告一方不愿意或没有提出证据,而不顾控方的证据是否充足作出被告人有罪的判决。如果被告方提出证据,一般都是为了支持某一辩护理由,即为了被告人自己的利益,这是被告人的辩护权利,而不是举证责任。

(3)举证责任倒置

《刑法》第282条第2款规定,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拒不说明来源和用途”是指行为人对其非法持有的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在主观上拒绝说明,根本就不予配合,什么也不说,或者在客观上不能说明来源或用途。如编造谎言、借口或提供的来源与用途经查不实或无法查证的。刑事诉讼原则上应当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一般证明标准,但同时也应当建立层次性的证明标准体系。基于证明的难易以及刑事政策的考虑,对部分犯罪事实可以允许推定,即根据法律的规定,从己证事实直接认定另一事实的存在,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