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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616国际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答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这样就产生了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1)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

①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各国都允许当事人通过合同自由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这些法律可以是当事人的国内法(买方国家的法律或卖方国家的法律),也可以是第三国法律; 可以是与合同有联系的,也可以是与合同并无联系的法律(有些国家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无联系的法律); 可以是国际公约,也可以是国际商业惯例。

②买卖合同应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的管辖,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协议必须是明示的,或者必须根据全部情况,能够从合同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推断出来。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可以仅适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③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必须是善意的、合法的,并不得与公共利益相违背。

(2)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

在当事人未选择买卖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合同应受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

(3)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

下列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受订立合同时买方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管辖:

①合同是由当事人亲临该国进行谈判,并在该国签订的;

②合同明示规定,卖方必须在该国履行其交货义务;

③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且是同由买方邀请其来投标的人签订的

(4)拍卖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

凡属以拍卖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的买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卖地国或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方可适用于其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没有作出选择,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为上述国家所禁止,则应适用拍卖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

2. Please give brief introduction and make a comment on three Basic Principles of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of 1886.

【答案】《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版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国际条约,也是至今影响最大的版权公约,于1886年9月9日在瑞士伯尔尼签订,自签订后曾先后进行8次修订,其中最近一次修订形成了现用的1971年巴黎文本。公约确立了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公约第5条规定,作者在作品来源国以外的公约成员国中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给予和今后可能给予其国民的权利,以及公约特别授予的权利。

(2)自动保护原则

公约规定,作者享有和行使缔约国法律和该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论作品在起源国是否存在保护,保护国的法律对文学艺术作品实行自动保护。

(3)独立保护原则

作者在其他成员国享有与该国国民同样的待遇和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并不以作品起源国给予保护为前提条件。作品在起源国的保护与在其他成员国的版权保护是相互独立、互不干涉的。除该公约条款的规定外,只有被要求给予保护的国家的法律才能规定保护范围以及为保护作者的权利而向其提供的救济方法。

(4)限制性原则

公约第6条规定的限制性原则是指,任何非公约成员国如未能充分保护本公约成员国国民的作品,成员国可对首次出版时系该非公约成员国国民而又不在成员国内有惯常住所的作者的作品的保护加以限制。如首次出版国利用这种权利,则其他成员国对由此受到特殊待遇作品,也无须给予比首次出版国所给予的更广泛的保护。

3. 东道国对本国海外投资的法律保护。

【答案】投资东道国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投资东道国国内法对国际投资所提供的保护,是最直接和最广泛的法律保护。

(1)投资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所提供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政府政策声明。政府政策声明是指投资东道国政府在特定的场合下发表政策声明,表示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对外国投资者的权利加以某种保护。政府政策声明只是一种诺言,表示东道国政府的诚意,从法理上讲没有法律拘束力,可以随时撤回。如果这种政策声明被纳入东道国的国内立法或有关的投资保护协定,则具有法律拘束力。

②宪法规定。宪法规定是指投资东道国在宪法条款中明文规定,对外国投资给予法律保护。宪法条款对于保护国际投资,通常只作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各项具体的保护国际投资的法律措施,通常由各种有关国际投资的单行法规根据宪法确定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

③有关保护国际投资的国内专门立法。这是投资东道国根据本国的宪法规定或者本国的对外政策,以专门立法的形式对外国投资给予法律保护。这类国内专门立法通常泛指“投资法”,也有的国家称为“关于投资及外国资本保护法”或“外国资本投资保护法”。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也属于此类国内专门立法。国内专门立法与政府政策声明相比,不但具有法律拘束力,而

且更具稳定性,不易变史,只有经由特别程序才能加以修改。为此,投资东道国保护外国投资的国内专门立法深受外国投资者的信赖与欢迎,因为从实践上看,它是有效的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措施。

(2)投资东道国国内法赋予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各国国内立法在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令以及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都赋予外国投资者在投资领域享有的合法权利,由于各国的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对外经济政策小同,各国立法赋予外国投资者的权限范围也各不相同,但各国法律赋予的外国投资者的基本权利大致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投资选择权; ②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 ③财产所有权; ④利润的处理权和汇出权; ⑤税收优惠权; ⑥诉讼请求权。

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之预期违约的制度和根本违约制度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答案】(1)预期违约的法律效果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以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预期违约可由违约方明确表示,或由对方从其行动中判断出来。预期违约的法律效果如下:

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

②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③当事人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必须将自己中止或解除合同的决定立即通知对方;

b. 当对方提供了履行合同的充分保证时,则应继续履行合同;

c ,假如当事人一方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而中止合同的履行,则应负违反合同的责任。

(2)根本违约的法律效果

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反合同给予了如下解释:“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如果某种违约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宣告撤销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救济方法; 如果不构成根本违约,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撤销合同,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方法。

5. 国际税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答案】国际税法的法律渊源包括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1)国际税法的国内法渊源

国际税法的国内法渊源部分,包括各国政府单方面制定的可适用于对纳税人的跨国所得和跨国财产价值征税的所得税法和一般财产税法,以及在普通法系国家法院作出的税务案件判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