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868法理学、宪法学之《法理学》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20
1. 法律关系
【答案】法律关系是指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2. 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它是其他作用的重要保障。通过制裁可以加强法的权威性,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增强人们的安全感。制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刑法中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民法中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训诫、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产和非法所得、罚款; 经济法中的停止供应原材料、停产整顿、停止贷款; 行政法中的警告、罚款、拘留、没收、停止营业等; 宪法中的对国家和政府领导人的弹勃、罢兔等。
3. 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对象。客体是法律关系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在的前提。缺少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就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
4. 法律责任
【答案】法律责仟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法律责任的本质为:①法律责任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②法律责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所引起的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③法律责任也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性地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
二、简答题
5. 简述实证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运用。
【答案】实证分析方法是法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其主要特点就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经验事实,指的是可以通过人们的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被发现的
确定的事实因素。对于法学的实证研究而言,经验事实既包括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关的一切社会事实,也包括法律文本中的词语、句法和逻辑结构等事实因素。在法学研究中,可资运用的实证分析方法有许多具体形态,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社会调查的方法。社会调查是法学进行实证研究的最基本的方法。法学所需进行社会调查的课题和范畴是极其广泛的,诸如治安状况的调查、社会组织的调查、法文化的调查、法行为的调查、法实效的调查、法角色的调查和风俗习惯的调查等等。社会调查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分为普遍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个案调查四种。
(2)历史考察的方法。进行历史的考察可以使我们从总体上把握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作用的历史脉络,加深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理解并为研究现实问题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3)比较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横向的比较,一种是历史的比较。横向的比较是法学中最常用的比较方法,其中国际间的比较已发展成为法学的一个独立分科,被称为比较法学。历史的比较是按照法现象的时间顺序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不同历史类型法制以及同一类型中不同时期法制度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具有启发性和实用性的知识。
(4)逻辑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的具体形式有很多,如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科学抽象法、数学模型法等等。
(5)语义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法律领域中,语言的功能不仅是一般性地交流思想。立法、执法和司法机构正是通过语言的操作来划定权利与义务的界限,从而宣告和推行国家意志。语言成为传达国家意志和指令的载体,立法过程、执法过程和司法过程本身都伴随一个语言的操作过程。因而,如何正确地使用和解释法律用语,就直接与秩序和人们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了。
6. 国学者伽达默尔有句名言:“文本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这句话反映了什么观点? 你的观点是什么?
【答案】(1)这句话反映了法律解释的方法应坚持文本解释。具体分析如下:
“文本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的意思是法律自从颁布时起,就脱离了原有的立法机关成为一个独立的客观存在物,因此具有自身的含义,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探求这个内在于法律的意旨。
①这种观点形成的理由:
a. 真正的独立的立法者是不可能存在的,那么,探究立法者的单纯的立法意图也是不可能的。 b. 更为重要的是法律一旦被制定出来,不会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还会附属于立法者,相反,法律是脱离了立法者,成为一种具有自己品质的客观存在。同时,即使存在着立法者一定的意图,而且这种意图可以通过立法文献来被辨识和取得,但它已经不具有立法上的效力,而仅仅是对立法历史过程的一种推测。
c. 由于法律的经验品质的要求,坚持从文本来解释法律,可以很好地使法律本身能够适应发展变化的社会生活,这样法律才能真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法律解释的补充和创造法律的功能。
②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指从法律条文所运用的语言的含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内容。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确定法律规范所用语言的文字含义:
a. 以日常语言文字的含义来确定所要解释的法律规范的文字含义。
b. 从法律专业的特殊要求来理解法律规范运用的特定含义。
c. 通过语境来确定所要解释的表达法律规范的文字的含义。
③文义解释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被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大解释二种:
a. 字面解释。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小缩小字面含义,也不扩大字面含义。这是法律解释中最常用的方法。
b. 限制解释。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 c. 扩大解释。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
(2)这种观点具有片面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由于法律是高度概括和抽象的,因此,要理解法律的含义,首先就要从法律规定的文字含义入手。同时,法律解释必须按照法律文本进行解释,这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是我国法律解释尤其是刑法中必须坚持的解释方法。从这个角度阐述上述观点是正确的。
②但是在法律解释中也不能仅仅依靠文本,而忽视立法者的意图。
a. 法律语词中表达的明确的含义就是立法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因此法律解释应该回到立法者的本来意图和目的中去。
b. 立法者真实原意的寻找是可能的,因为立法原意的探求不仅可以依靠法律语词本身,而且借助制定法律时依据的历史材料能较客观地回溯到立法时的意思本身。
c. 基于对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的坚持,必须回到法律制定者的本来意思表达中去,因为立法者的意思是法律适用的决定性因素。
d. 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由于立法具有其局限性和滞后性,己制定的法律对随着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问题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因此,有必要回到立法者的立法目的角度进行探析和解释,这也是目的解释存在的原因。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上述观点是不准确的。
7. 辨析: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原始社会的法是最早出现的法的历史类型,而社会主义法则是最后一种法的历史类型。
【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1)法的历史类型,是指将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以及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法,根据其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做出的基本分类。凡是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之上,反映同一阶级即同一社会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的法,便属于同一个法的历史类型。一定的法的历史类型,是同一定的国家历史类型以及一定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的。
(2)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出现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基本社会形态。原始社会是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这也是同原始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形态相适应的。而同后来的四种基本社会形态和国家类型相适应,依次有四种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从历史发展来考察,四种历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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