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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关键词:股利政策;公告效应;超额收益率;超额交易量;股价

  摘要


金融行业是整个经济运行中的风向标和排头兵,对金融行业股利政策的研究更有代表性的意义。本文使用我国25家金融类上市公司2007年1月4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日数据,借鉴事件研究法的框架和分析思路,运用可行广义最小二乘估计对含有事前、事后虚拟变量的非平衡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研究我国金融类上市企业股利政策对股票超额收益率和超额交易量的公告效应。其中,不仅考虑了金融危机的影响,同时比较了四种不同行业类别(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和信托类)股利政策公告效应的差异性,本文进一步区分全部股利政策公告和排除了噪音后的只考虑有股利预案的股利政策公告对股票行情的不同作用效果,全面分析和研究了我国金融类上市企业股利政策的信息传递效应。

股票超额收益率公告效应的相关结论有:股利政策对股票超额收益率的公告效应具有明显的时效性,股利公告的发布在事件发生后的10天窗口期内具有显著的事后公告效应,但在30天窗口期公告效应消失(两者都不存在显著的事前公告效应);超额收益率的事前公告效应在金融危机后有所增强,且此公告效应的影响范围也有所扩大,在30天窗口期内仍然显著;排除不含股利政策的定期公告的噪音影响后,股票超额收益率的事后公告效应变得不显著。股票超额交易量公告效应的相关结论有:事件窗口为10天时,超额交易量同样不存在事前公告效应,但存在明显的事后公告效应;事件窗口为30天时,与超额收益不存在事前和事后公告效应不同,超额交易量存在显著的事前公告效应;超额交易量的公告效应在金融危机后有所减弱;排除不含股利政策的定期公告的噪音影响后,与超额收益既没有事前公告效应也没有事后公告效应的结论不同,超额交易量对股利政策既存在事前公告效应也存在显著的事后公告效应,且股利政策公告在事前和事后都降低了股票超额交易量。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对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相关政策建议:金融类上市公司应增多股利发放,这将有助于提高股票超额收益率和短期活跃度;进一步增强金融类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