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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南大学法学院587法学综合4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答案】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是指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第三人应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③经本人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而参加本诉已经开始但未终结的诉讼。

2.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答案】行政赔偿诉讼是一种独立的特殊诉讼形式,它是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和国家赔偿的原则、基本制度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

①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②从诉讼当事人看,行政赔偿诉讼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为被告,实行“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制度;

③从审理形式看,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在行政赔偿诉讼审理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作为结案方式;

④从证据规则看,行政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而是参照民事诉讼规则,要求行政赔偿请求人对其诉讼请求和主张进行举证。

3. 变更判决

【答案】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人民法院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①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对不是行政处罚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能变更; ②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4. 裁量行政补偿

【答案】裁量行政补偿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应作补偿未作规定,而由当事的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自由裁量作出决定。

5. 行政命令

【答案】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为,是行政职权行为的一种形式。

行政命令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命令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②行政命令是一种意思表示行为;

③行政命令是一种设定义务性行为;

④行政命令的实质是为行政相对人设定行为规则,但这种规则属于具体规则,表现为在特定时间内对特定事项或者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规范;

⑤行政命令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为保障;

⑥行政命令是依职权行政行为;

⑦行政命令适用特定的程序。

6. 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

【答案】①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的含义: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或私权利组织行使某种行政职能、办理某种行政事务。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个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是属于行政诉讼领域的制度。

②两者的区别在于:

a. 主体不同。行政委托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 指定管辖的主体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申请的法院的或管辖权争议双方共同的上级法院。

b. 原因不同。行政委托是为方便行政事务管理之需要; 指定管辖是为了解决法院之间的案件管辖争议。

c. 被行政委托的主体是其他行政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 被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是更合适管辖案件的法院。

d. 行为的后果不同。行政委托不会因此而发生职权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也不能因此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指定管辖后,案件由被指定法院管辖和审理。

e. 行政委托的行政主体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委托决定,规定委托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时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且要监督其行使; 指定管辖后,案件由被指定法院负责,上级无权干涉,只有审判监督权。

7. 行政追偿的形式

【答案】行政追偿形式有两种:

①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先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然后,请求国家折算补偿,即“公务员先赔偿,然后向国家追偿”。

②国家先向受害人赔偿,然后根据法定条件和情况责令致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支付赔偿费用,即“国家先赔偿,然后向公务员追偿”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受害人能得到及时的行政赔偿,避免了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财力薄弱使受害人很难取得赔偿的问题,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都采用第二种追偿形式。

8. 指定管辖

【答案】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法,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个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相比较法律适用的特点。

【答案】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小同于法院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法律适用,也不同于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法律适用,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主体是人民法院,这一特点使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与行政机关的法律适用区别开来。

(2)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性质具有监督性。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法律适用的审查,是对同一行政事项的第_次法律适用,此次法律适用是对第一次法律适用的监督。

(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范围具有广泛性。不仅包括行政实体性的法律规范,而且还包括行政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4)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既有“依据”,又有“参照”。

(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效力具有终局性,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不仅高于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适用,而且也高于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适用。

10.简述行政救济的方式。

【答案】行政救济是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的制度。我国行政救济的方式主要有:

(1)申诉和控告

行政法意义上的申诉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向地力一人大常委会的申诉

它是指认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侵权的人民群众向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活动。

②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根据我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监察机关处理公民控告的重要方式,是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给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是监察机关行使监察建议权的法定情形之一。

③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公共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与所在单位有关人事权益的争议和救济办法,目前国家规定的救济渠道之一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④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