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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峡大学法学院759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正义与平等

【答案】(1)正义,是指在政治上有组织的社会中,通过这一社会的法院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安排人们的行为。现代法哲学家们认为正义是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而这种理想关系的具体内容是:通过法律机器的正常运转而得到的结果或决定,它保证不受个人情感的影响而公正无私。

(2)平等,从广义上讲是指社会主体于相同的情况下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资格、相同的发展机会和相同的待遇。就发展形态而言,平等经历了平等的观念、平等的原则和制度、平等的实现状态三种形式。

(3)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将正义与平等的区别进行了经典的阐述。他认为社会正义论包括两个正义原则:

①最大自由平等的原则。每个人都享有和其他所有人的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的平等权利。在基本自由的分配问题上,每个人都应获得公平的对待,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人民所享有的基本自由应尽可能广泛。

②差异原则。社会正义并不是代表一种绝对的平等,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但这种差异可以从两个力一面得到修正:a. 社会和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应安排得对所有的人都有利,否则,差异原则将导致公平体制的崩溃; h. 社会和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应仅与职位相连,而职位在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差异原则的实质是对形式正义进行效率安排,使得相对公平的存在具有积极的实效性。

2. 积极行为

【答案】积极行为,又称“作为”,指以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在法律上,这两种行为不能反向选择,即当法律要求行为人作出积极行为时他就不能作出消极行为,当法律要求行为人作出消极行为(禁止作出一定行为)时他也不能作出积极行为,否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3. 法治

【答案】法治即法律的统治,是指任何一个人或组织都应接受法律的统治,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亚里士多德曾经将法治定义为,“己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个定义在形式意义上对法治作了经典性的表述。如果从实质意义来看,法治即“法的统治”,它是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

4. 法律文化

【答案】法律文化是整个文化构成的一个特殊部分。在概念上,文化概念的多样性同样影响着对

法律文化的理解,使法律文化这一概念也具有多样性。

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作用的基础上,国家政权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理论学说的复合有机体。

5. 实质正义

【答案】实质正义是只指法律必须符合人们的道德理想、价值诉求,它着眼于内容和目的的正义性。从正义与主体利益的关系,正义可分为实体正义与形式正义。实体正义是关于制定什么样的原则和规则(包括道德原则和规则、法律原则和规则等)来公正地分配社会资源的问题。在法律范围内,实质正义可以说是法律创制中的正义。

6. 从旧兼从轻

【答案】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原则上,对其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一律不适用,除非新法处罚轻于旧法处罚。或者说,原则上否认法律的溯及力,但是,在新法处罚轻于旧法处罚的时候,肯定法律的溯及力。即“原则上禁止,例外时允许”。

7. 法的起源

【答案】法的起源,又称法的产生,是指法产生的历史过程。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有:①法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②法的起源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③法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特别是最初的法律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

8. 立法议案

【答案】立法议案,是指有法定提案权的国家机关、会议常设或临时设立的机构和组织,以及一定数量的个人,向权力机构提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每个国家的议案提交程序和规定都有一定区别,但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手段。

二、简答题

9. 法律责任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答案】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责仟作出不同的分类。这里从法律责仟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不同特点,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诉讼责任等。

(1)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违宪主体对其直接违背宪法义务的行为所应承担的不利负担。学界对违反宪法义务的行为的界定有不同看法。这里的“违宪”是指直接违背宪法的行为,不同于直接违背法律、法规等间接违宪行为。至于宪法的所指,它包括宪法法典和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也有学者指出,我国虽以成文宪法为主,但也形成了一些宪法惯例。

(2)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这一术语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我们采用广义的概念,即行政法律责任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应当承受的法律上的不利负担。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指由违反刑事法律义务而引起的,由国家强制实施的,体现着行为人应受谴责性的刑事负担。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责任形式,体现着国家、社会对一定行为及相应行为人人格的最强烈谴责,它集中体现为一种道义性惩罚,体现着对一定行为的“反动”或报应,并通过惩罚犯罪表达社会正义观念、恢复社会秩序。

(4)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受的不利负担。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它主要是补偿性责任,但也包含某些惩罚性因素,即也存在惩罚性民事责任。一般说侵权责任比违约责任有更强的惩罚性,当然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相比,侵权责任的惩罚性要弱得多,补偿性仍是侵权责任的基本属性。

(5)诉讼程序责任

程序责任是一种公法责任。

①广义的程序法律责任包括立法程序责任、行政程序责任、执行程序责任、诉讼程序责任等。 ②狭义的程序法律责任即是诉讼程序法律责任。这里指的是狭义的程序责任定义。诉讼程序责任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违背法律义务所导致的不利负担。

诉讼程序责任主要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中的程序法律义务而承担的责任。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义务包括两个方面。司法人员在整个司法过程中负有一系列的义务,如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及诉讼权利的充分实现等。诉讼参加人或诉讼辅助人违背诉讼义务的行为有:破坏法庭秩序的行为; 妨碍证据收集的行为; 侵犯司法管制财产的行为; 侵害诉讼参加人和辅助人的行为; 违反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 被监视居住的人违反法定义务等等。诉讼程序责任也有惩罚性责任和补偿性责任两种形式。

10.简述权利本位的法律特征。

【答案】现代法律是或应当是以权利为本位。在权利本位的法律模式中存在着阶级本质、社会意义的差别。权利本位的法律特征包括:

(1)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没有人因为性别、种族、肤色、语言、信仰等特殊情况而被剥夺权利主体的资格,在基本权利的分配上被歧视,或在基本义务的分配上被任意加重。所以,权利本位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范围内,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 权利是第一性的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3)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下,可以做出权利推定,即推定为公民有权利(自由)去作为或不作为。

(4)权利主体在行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而确定这种限制的目的在于保证对其他主体的权利给以应有的同样的承认、尊重和保护,以创造一个尽可能使所有主体的权利都得以实现的自由、公平而且安全的法律秩序。也就是说,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能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5)人们在享有法律权利、成为权利主体的前提下,应当承担与其权利相适应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