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经济法学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资本充足率
【答案】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2. 法律行为
【答案】法律行为,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①法律行为具有社会意义,是指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②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③法律行为具有意志性,是指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自然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的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3. 市场准入
【答案】市场准入(marketaccess ),是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市场准入之“市场”,是指具体的市场,包括特定的产品、服务、项目等。市场准入通常是指企业的市场准入,但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政府等的准入。与政府规制相比,市场准入是一种市场壁垒,其具有消极性和“门槛性”。
4. 商业银行
【答案】《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一,商业银行是特殊企业,其设立依据是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不同于普通企业; 第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 第三,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
5. 公平交易权
【答案】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实现,必须依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劣质销售、价格不公、计量失度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加以禁止。
6. 银行业监管
【答案】银行业监管是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简称,是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经营及其他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银行业监管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银行业监管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我监督、管理和有关机关对其进行的外部监督、管理,而狭义的银行业监管仅指外部监管。外部监管主体可以包括银监会、审i}一机关、财政机关等。其中最为主要的监管机构是银监会。
7. 商业银行的接管制度
【答案】商业银行的接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为了恢复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的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接管的前提是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接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组织执行。被接管的商业银行法人资格继续存在,其债权债务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接管期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8. 反补贴
【答案】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工业,对不公平贸易的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一种法律手段。
二、简答题
9.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如何?
【答案】(1)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③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2)公司债券上市的程序
①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布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各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10.如何理解经济法实现的社会自治性机制?
【答案】(1)社会化的结果之一,是社会自治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复归,取代国家权力和法律的部分功能。社会化促使中间阶层及其自治功能显现,其背后隐含的具体化、现实化和民主化价值取向,归结为社会以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自治、自律机制。
(2)社会自治缓解了传统私法调整内含的当事人对立、冲突及其与国家公权力运作之间的紧
张状况。适应对新型社会化经济关系调整的需要,自治组织享有在社团章程范围内对其成员相关事务的管理协调权,以及对成员间纠纷的决定和裁处权。社会自治则侧重于事先、积极主动的管理协调。
(3)即使在当代最发达的社会,也还是利益分化、冲突的社会,建立在成员的认同和归属感之上的自治是局部的,法律和公权力对社会自治的介入、保障仍是必要的。局部的自治表明它具有私的一面,需由公权力(包括法律和司法)加以审查、认可或纠正:另外,自治延伸了法律的作用范围、力度和深度,弥补了法律的不足。
11.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哪些主要类型?
【答案】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类型有:
(1)商业银行
依《商业银行法》第2条,商业银行是指依照该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其“商业”性是与政策性银行相比,具有营利性特征; 与其他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其主要特征是能够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广泛,有全能银行或“百货公司式银行”之称。
(2)信用合作社
信用合作社是合作制金融机构,由合作制性质所决定,信用合作社以社员互助合作、为社员提供服务为要旨,其规模、经营和活动的范围不及商业银行,但也可以吸收公众存款。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指配合国家实行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在一定领域内从事金融业务的专门金融机构。其基本特征就是政策性或非营利性。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商业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6)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商业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与一般经营性租赁的区别,在于为承租人提供融资,从而与金融相衔接。
12.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及其职能如何?
【答案】(1)税收征收管理机关
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是指税务机关、地方财政局和海关。
(2)税收征收管理机关职能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职能划分如下:
①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