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配额
【答案】配额是指在对外贸易中,我国为了维护本国利益以及保障对外贸易秩序,对一些限制性商品的进口或出口进行宏观调控,实行数量限额的制度。根据划分角度不同,可分为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 全球配额与国别配额; 协商配额和协定配额; 主动配额和被动配额等等。
2. 侵权行为
【答案】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无论有无过错,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类。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囚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五个方面。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三个方面。
3. 政府的定价行为
【答案】政府的定价行为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政府定价与指导价的活动。《价格法》从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①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②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③((价格法》明确了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相应地根据中央与地方定价目录,确定其价格行为的权限。
4. 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反垄断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
(2)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3)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上述(2), (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5.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
【答案】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对指定的或者所属的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它具有以下特征:①实施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机构。②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活动。③这种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理顺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落实企业经营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督管理主要是通过立法、基础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国有企业是台依法经营进行监督,绝不干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6. 经济法的制定
【答案】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也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而“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偶尔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经济法的制定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7. 融资租赁
【答案】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一种新型的交易力一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法律关系通过相应的合同予以体现。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正是融资、买卖、租赁三结合的产物。
8. 保险代理人
【答案】保险代理人是,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招揽与接受业务、收取保险费、勘查业务、签发保单、审核赔款等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简答题
9. 简述违反行业中介组织法律制度的责任。
【答案】(1)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国家赔偿法》等,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的违法责任作了规定。
(2)行业中介组织的责仟
行业组织违反行业中介组织法律制度的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此外,行业组织成员违反行业内自律管理制度的,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10.中国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如何?
【答案】(1)中国经济法的体系
按照经济关系及其经济法调整的内在逻辑,经济法可分为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三个部分。
①经济法主体制度
a. 经济管理主体。既包括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传统上的政府及其部门,也包括新型的专门委员会。这些主体的职能与经济法密切相关。
b. 特殊企业。经济法小调整普通市场主体的法律主体资格问题。能够参与市场竞争关系并依据经济法取得法律主体资格的,主要是指具有公私融合性的特殊形态企业,它们主要包括进行特定的政策性、公益性经营的企业。
c. 社会自治组织。自治组织在国家和普通市场主体之间承载着协调经济运行和监管的功能。 ②公共经济管理法
公共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从理论上可以将它分为综合职能管理法律制度和行业管理法律制度两个部分。从宏观和微观统合的公共经济管理角度,可以体现经济法研究和实践的可操作性,在具体法律制度层面上将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区别开来。
③经济活动法
经济活动法,是指国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及其秩序的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调整的公私交融性质的经济活动,主要和首先是调整有国家意志直接参与其中的经济活动,表现为法律制度就是经济合同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法与竞争法是“姐妹法”,竞争法是从生产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角度,消费者法是从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关系的角度,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
(2)中国经济法学的体系
经济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一一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作为分则,加上经济法总论,即构成经济法学体系。还可适当加入有关指导经济法研究的思想和方法、中外经济史、法制史和思想史等内容。
11.简述我国房地产转让的禁止事由。
【答案】房地产转让的禁止事由,是指法律规定不允许进行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城市房地产法》第38条规定了不得转让房地产的7种情形: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城市房地产法》第39条规定的条件,即不具备上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必备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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