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债
【答案】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2. 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案】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十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十地使用权出让为十地的一级市场。国家对城镇十地的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十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3. 价格构成
【答案】价格构成,又称价格结构,即形成商品价格的各种要素及其组成情况,具体的价格构成应包括生产商品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税金、利润以及正常的流通费用等。
4. 存款保险
【答案】存款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基本特征:关系的有偿性和互助性、时期的有限性、结果的损益性、机构的垄断性。
5. 证券投资基金
【答案】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形式或投资组织,即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从事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
6. 预算法
【答案】预算法是在调整对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预算与预算法的关系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预算活动作为预算法予以规范的对象,必须依预算法的规定来进行。此外,预算作为一种法律文件,是指经过国家权利机关批准的预算,或称预算文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种广义上的预算法,但只是在特定的时期具有法律约束力。
7. 预算外资金
【答案】预算外资金是指相关主体为了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虽然未纳入国家的预算管理,但它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
8. 中国银监会
【答案】中国银监会,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
二、简答题
9. 如何理解经济法的责任或法律后果形式?
【答案】在经济法律关系能够通过当事人或执法机关的活动正常实现的情况下,法律责仟或后果一般而言是不必适用的,否则就要派生出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后果关系。
经济法的责任或法律后果形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由经济法的公与私、经济与行政、权利与权力交融的特点所决定,经济法的实体关系实际上可以对应各种法律责任或后果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现代法除了以否定性的责任形式来保障法律关系实现外,还发展出肯定性、鼓励性和奖励性的后果形式,以积极促成法律关系的实现。这些成为对经济法的社会性、综合性的一个旁注。
(3)经济法律关系的责任或后果形式是各种法律责任和后果形式围绕着特定功能的创新和综合。此时,即使是传统的法律责仟形式,也经由经济法理念和原则的统合而旱现出超出预期的效果。
10.如何理解经济法实现的社会自治性机制?
【答案】(1)社会化的结果之一,是社会自治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复归,取代国家权力和法律的部分功能。社会化促使中间阶层及其自治功能显现,其背后隐含的具体化、现实化和民主化价值取向,归结为社会以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自治、自律机制。
(2)社会自治缓解了传统私法调整内含的当事人对立、冲突及其与国家公权力运作之间的紧张状况。适应对新型社会化经济关系调整的需要,自治组织享有在社团章程范围内对其成员相关事务的管理协调权,以及对成员间纠纷的决定和裁处权。社会自治则侧重于事先、积极主动的管理协调。
(3)即使在当代最发达的社会,也还是利益分化、冲突的社会,建立在成员的认同和归属感之上的自治是局部的,法律和公权力对社会自治的介入、保障仍是必要的。局部的自治表明它具有私的一面,需由公权力(包括法律和司法)加以审查、认可或纠正:另外,自治延伸了法律的作用范围、力度和深度,弥补了法律的不足。
11.如何理解合理行政原则。
【答案】(1)合理行政原则的概念
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判性行政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的内容
合理行政原则包括比例原则、平等原则和正当原则
①比例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最小损害原则。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有多种决定可以选择时,应当选择牺牲行政相对人利益最小而最接近实施行政法目的的行为。
b. 罪罚相当原则。如果相对人犯有违反行政管理而应当被处罚时,行政主体所决定的处罚应当与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相当。
②平等原则的主要含义
a. 行政主体在适用行政法规范时,应当平等地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歧视; b. 针对同样的法律适用条件和同样的案情,应当作出同样的决定;
c. 在无法律标准的条件下,针对同样案情,以前的处理标准应当约束以后处理决定。这也就是行政上的“遵循先例原则”。
③正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与生活价值观。或者说,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符合人们公认的“情理”标准。
行政法上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提出,与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有关。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但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详尽无遗。要使行政机关面对复杂的社会情况作出恰当的处理,需要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不是任意裁量,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首先要在一定范围和幅度之内,同时在一定范围、幅度内也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
1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答案】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1)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3)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就同一问题向小同客户提供的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应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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