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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823经济法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理解经济法实现的社会自治性机制?

【答案】(1)社会化的结果之一,是社会自治在更大范围内、更高层次上复归,取代国家权力和法律的部分功能。社会化促使中间阶层及其自治功能显现,其背后隐含的具体化、现实化和民主化价值取向,归结为社会以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自治、自律机制。

(2)社会自治缓解了传统私法调整内含的当事人对立、冲突及其与国家公权力运作之间的紧张状况。适应对新型社会化经济关系调整的需要,自治组织享有在社团章程范围内对其成员相关事务的管理协调权,以及对成员间纠纷的决定和裁处权。社会自治则侧重于事先、积极主动的管理协调。

(3)即使在当代最发达的社会,也还是利益分化、冲突的社会,建立在成员的认同和归属感之上的自治是局部的,法律和公权力对社会自治的介入、保障仍是必要的。局部的自治表明它具有私的一面,需由公权力(包括法律和司法)加以审查、认可或纠正:另外,自治延伸了法律的作用范围、力度和深度,弥补了法律的不足。

2. 什么是产业扶持配套措施?

【答案】产业扶持配套措施,是指政府在引导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各类扶持措施。包括:

(1)财政资金支持,包括政府采购的优先安排。

(2)税收优惠,包括对单位和个人的减税、免税优惠。

(3)政策性贷款、担保和商业信贷支持。

(4)行政许可中的优先安排,如优先安排项目评审和技术认证。

(5)社会扶持,如社会捐赠,为特殊地区免费培训人才或提供义务医疗、信息等服务。

(6)社会性配套措施,如《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70条要求各城市政府搞好停车场所及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建设部应制定相应的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及娱乐场所等停车设施标准。

(7)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要求“有重点地安排西部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出国培训和考察”。

3. 简述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国有资产管理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有对国有资产的授权营运、经营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对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等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进行的规范。

(2)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特征

①国有资产管理法是一种财产法与管理法相结合的法律制度。a. 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

容要确认国有资产的权属,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主体,并通过立法明确该所有权的客体,从这个角度看国有资产管理法是财产法。

b. 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其大量实体内容是以管理为中心来展开,所以它又是管理法。②国有资产管理法是以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实施为中心内容的法律制度。③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渊源是由众多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

4. 简述审计机关的设立和领导体制。

【答案】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省、市、县三级的审计机关,分别在三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v1一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因而国家实行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5. 简述能源法及能源法经济观。

【答案】(1)能源法的概念

①实质意义的能源法,指关于能源合理开发、加工转换、储运、供应、贸易、利用及其规制,保证能源安全、有效、持续供给的能源法律规范的总称。

②形式意义的能源法,指能源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各种形式。这包括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2)能源法的地位和作用

能源法作为独立的法的部门而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其作用在于:

①能源问题的解决需要能源法。

②能源物质利益关系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过程性特点及其调整方法的特殊要求,决定了必须有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一一能源法对其进行完整、系统和全过程的调整。

③能源法己为各国普遍采用,使能源开发利用及其规制合理化、有序化,为能源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制度空间。

④能源法及其制度已同其他法律及其制度结合成有内在逻辑结构的法律和制度体系。

(3)能源法经济观

①能源法经济观的概念

能源法经济观,是指一系列从经济角度分析、研究能源法思想与精神的理论和观念。

②能源法经济观的意义

a. 使得能源法公正、正义、科学的属性建立在需求与供给、成本与绩效、最大化、效率、均衡等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使能源法规范和制度都可以在经济上找到答案,使能源法的分析不再是空洞抽象的逻辑演绎,而是丰富具体的制度分析、制度比较和实证考察。

b. 使能源法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和对现行制度的诊断与评价成为富有经济成效的理性活动。

c. 能源法经济观是能源立法的思想基础、能源法守法的评价标准、能源法执法的指导原则、能源法司法的价值准绳、对现行能源法及其制度进行诊断的依据。

③能源法经济观的构成

a. 能源持续发展观,指在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上,通过能源法及其制度安排,使能源开发利用及其规制合理化,用以保证能源安全、效率、持续供给,满足社会持续发展的理论和观念。

b. 能源市场供给观,指在承认能源资源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安排能源产权制度,确定和培育产权主体,界定产权边界和交易规则,将能源资源及其产品纳入市场供给制度,用以追求能源开发利用及其规制的合理化和能源安全、效率、持续供给的理论和观念。

c. 能源政府规制观,指在承认能源市场供给的基础上,通过安排规制能源开发利用的行政权制度,确定行政主体地位及其权限、规制范围和程序,保证政府规制在弥补市场供给不足的同时代表公共选择,用以保证能源开发利用合理化和能源安全、效率、持续供给的理论和观念。

d. 能源技术创新观,指在承认技术对能源和环境影响的前提下,通过产权、市场、企业和政府的制度安排与推动先进能源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的安排,激励能源开发利用者进行技术创新,以提高能源效率、降低成本和减少外部性费用的理论和观念。

二、论述题

6. 简论我国市场管理法体系的结构。

【答案】(1)市场监管法体系的概念

市场监管法的体系,是指各类市场监管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由于市场监管法是由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系统,各种类型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便可分别构成市场监管法的子系统,即市场监管法的部门法。探讨市场监管法的体系,有助于我们理解市场监管法的边界和范围,理解市场监管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为进一步认识市场监管法在价值、宗旨、原则和主体、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特质提供理论基础。

(2)市场管理法体系的结构

市场监管行为可以分为反垄断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相应地,市场监管关系分为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等; 市场监管法分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①反垄断法的结构

反垄断行为包括对垄断协议行为的监管行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监管行为、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监管行为和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管行为。这些反垄断行为所产生的反垄断关系分别为:垄断协议行为监管关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关系、经营者集中行为监管关系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监管关系。

因此,反垄断法的结构即为垄断协议行为监管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法、经营者集中行为监管法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监管法。

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结构

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分为:对欺骗性标示行为的监管行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监管行为、对低毁商誉行为的监管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管行为和对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的监管行为。这些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产生的反小正当竞争关系分别为:欺骗性标示行为监管关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监管关系、低毁商誉行为监管关系、商业贿赂行为监管关系和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监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