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措施举措有效与否,将直接涉及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长岛县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县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如,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仍然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以及效率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海岛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利用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结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立足长岛县政府机构改革的现状,采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回顾了长岛县2001年以来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描述了长岛县政府机构运行的现状,分析了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今后长岛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对策和措施提出了一孔之见。本文认为,长岛县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其成因比较复杂,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动态过程,其关键在于与时俱进,只有不断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服务理念,才能更好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才能更好地应对新时期新阶段面临的各种任务和挑战,为推进全面改革、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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