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大学法学院611法理学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 摘要
一、简述题
1. 法律责任本质属性主要有哪些?
【答案】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责任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 这种评价的直接目的在于为法律制裁提供法律上的前提,其根本目的则在于消除或减少滥用权利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从而使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在有秩序的状态下最大限度地得到实现。
(2)法律责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所引起的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
从法律范畴的逻辑联系上看,典型意义的法律责任(即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总是与行为的内在方面和外在力一面联结在一起的。根据“自由意味着责任”这样一条伦理学原则,那些在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如果其内在方面有过错,其外在方面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其他个人的和社会的正当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按照法律的逻辑,行为人就必须对此承担责任。在此意义上,法律责任就是直接由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
(3)法律责任也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性地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
从系统论的观点看,社会虽然是由个人组成的,但它并不能完全还原为一个个孤立的个人因素。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使一切个人因素都或多或少地具有了某种社会意义。因此,当事人之间的许多关系都不是纯粹的个人私事,任何违法行为,无论是直接针对自然人和法人,还是针对社会或其正式代表一一国家的,都是对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国家确认、保护和发展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的侵犯,是不能容许的。
因此,法律责任的实质是国家对违反法定义务、超越法定权利界限或滥用权利的违法行为所作的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是国家强制违法者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从而补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恢复被破坏的法律关系(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手段。在这种意义上,法律责任也是一种惩恶或纠错的机制。
2. 法律责任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答案】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责仟作出不同的分类。这里从法律责仟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不
同特点,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诉讼责任等。
(1)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违宪主体对其直接违背宪法义务的行为所应承担的不利负担。学界对违反宪法义务的行为的界定有不同看法。这里的“违宪”是指直接违背宪法的行为,不同于直接违背法律、法规等间接违宪行为。至于宪法的所指,它包括宪法法典和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也有学者指出,我国虽以成文宪法为主,但也形成了一些宪法惯例。
(2)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这一术语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我们采用广义的概念,即行政法律责任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应当承受的法律上的不利负担。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指由违反刑事法律义务而引起的,由国家强制实施的,体现着行为人应受谴责性的刑事负担。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责任形式,体现着国家、社会对一定行为及相应行为人人格的最强烈谴责,它集中体现为一种道义性惩罚,体现着对一定行为的“反动”或报应,并通过惩罚犯罪表达社会正义观念、恢复社会秩序。
(4)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受的不利负担。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它主要是补偿性责任,但也包含某些惩罚性因素,即也存在惩罚性民事责任。一般说侵权责任比违约责任有更强的惩罚性,当然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相比,侵权责任的惩罚性要弱得多,补偿性仍是侵权责任的基本属性。
(5)诉讼程序责任
程序责任是一种公法责任。
①广义的程序法律责任包括立法程序责任、行政程序责任、执行程序责任、诉讼程序责任等。 ②狭义的程序法律责任即是诉讼程序法律责任。这里指的是狭义的程序责任定义。诉讼程序责任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违背法律义务所导致的不利负担。
诉讼程序责任主要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中的程序法律义务而承担的责任。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义务包括两个方面。司法人员在整个司法过程中负有一系列的义务,如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及诉讼权利的充分实现等。诉讼参加人或诉讼辅助人违背诉讼义务的行为有:破坏法庭秩序的行为; 妨碍证据收集的行为; 侵犯司法管制财产的行为; 侵害诉讼参加人和辅助人的行为; 违反刑事强制措施的行为; 被监视居住的人违反法定义务等等。诉讼程序责任也有惩罚性责任和补偿性责任两种形式。
3. 对于马克思“无论是政治的还是市民的立法,都是对于经济关系的反映”的理解。
【答案】马克思的这句话表达了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1)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
法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本质、产生、发展以及特征,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和
制约的。具体体现在:
①法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法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从一种形式到另一种形式,归根到底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②法的本质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国家意志以及法所维护的社会利益,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属于什么性质、表现为什么形态,它的法也必然如此。
③法的内容即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价值,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④法的未来即法的历史命运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当社会经济基础不再具有阶级性质的时候,具有阶级性质和国家性质的法将演变为反映社会意志的公共生活规则。
(2)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这一命题的内涵
这是从总的性质上来说的。除了经济基础对法的决定作用外,对法的性质、内容、发展规律发生影响以至在某些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还有国家制度、历史传统、民族习惯、社会心理、政治观点、道德观点、宗教等。
4. 简述法律关系客观性的主要表现。
【答案】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即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感知的事物。这里所说的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仅包括以一定物理形态存在的有形物,如土地、房屋、汽车,也包括不以物质形态存在但为社会成员普遍承认的无形物,如名誉、荣誉。法律关系客观性卞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虽然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但它又是建立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在社会领域不同于自然界,人们都是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活动的。但人们预期的目的往往是彼此重复、互相矛盾的,而无数个别意愿和个别行为发生冲突的结果,在历史领域内造成了一种同没有意识的自然界中占统治地位的状况完全相似的状况。也就是说,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却受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支配。
(2)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属于现实性的领域
在法律关系中,法律所规定的事实情况、主体、权利与义务及其所指向的对象都是具体的。因此,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使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化和获得实现的环节。权利义务指向的利益也具有客观性。
(3)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客观性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客观性。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各类:自然人; 集体主体; 国家。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社会构成单位,如人民、民族、集体、行政区域单位等。这些主体都必须是现实社会上客观存在的,因此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角度讲,法律关系具有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