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农业大学管理学院657土地经济学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区位地租
【答案】区位地租是指经营不同区位的土地所获得的收益差额。
2. 城市土地分等定级
【答案】城市土地分等定级是指依据城市土地的自然地理位置、交通地理位置、经济地理位置在空间地域上有机结合的具体差异,将土地划分为小同的等级。
3. 土地利用管理
【答案】土地利用管理是指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行政的、经济的和规划计划等手段,确定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方式,以保证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一种管理。
4. 房屋
【答案】房屋是指供人类生产、生活之用,有门、窗、顶盖,能保温、遮雨。
5. 土地租赁权
【答案】土地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而为使用收益之权能。
6. 土地
【答案】土地是由地球一定高度和深度的岩石、矿藏、土壤、水分、空气和植被等构成的自然综合体,即陆地及其自然附属物。
二、简答题
7. 简述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
【答案】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非农产业发达,农业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且这些劳动力转移后获得相对长期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2)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
(4)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5)集体经济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8. 引起房地产价格上升的原因有哪些?
【答案】引起房地产价格上升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改良一一不是自然增值;
(2)外部经济一一道路、公园、广场一一真正的自然增殖;
(3)需求增加一一真正的自然增殖;
(4)通货膨胀一一不是增值而是保值:
(5)房地产使用管制改变(用途、容积率)一一真正的自然增殖。
9. 简述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
【答案】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力面的内容:
(1)第圈距市场最近,种植园艺作物,饲养奶牛,以及种植饲料、土豆等;
(2)第二圈发展林业,因为它的产品量大、运费高;
(3)第三圈以非常集约的方式种植农作物,并实行二年轮作;
(4)第四圈种植牧草、放牧,以及粮食,不实行集约生产;
(5)第五圈实行粗放的三年轮作制;
(6)第六圈放牧,也可发展粗放的种植业。
10.土地税收的依据。
【答案】土地税收的依据包括:
(l )按土地面积征收;
(2)按土地总收获量征收;
(3)按土地收入征收;
(4)按地价征收。
三、论述题
1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绝对地租是客观存在的。
【答案】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国现阶段绝对地租的存在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这种必然性,要从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来源和原因等方面加以分析和说明。
(1)从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和来源看。日前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仍然大大低于工业,农业的资金有机构成也大大低于工业。
(2)从绝对地和形成的原因来看。中国现阶段仍然存在着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并要求在经济卜加以实现。与克思在理论上对绝对地租的研究和阐述有一个发展过程。
(3)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看。中国仍然存在着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分离,这是绝对地租形成的前提。绝对地租是土地使用者为获得土地使用权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经济代价,它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反映的是土地使用者与所有者的经济关系。
12.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性因素分析及对策。
【答案】(1)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
①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所有权主体泛化。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的主体代表,法律规定却较为含糊。同时,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按股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泛化,致使在土地产权市场中经常出现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利之争,加大了交易成本,或者是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虚置。
②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是建立在所有权主体凌驾于使用权主体之上的行政配给关系所决定的,并导致了土地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界定小清。
③土地的产权残缺不全。目前我国是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纳入国有土地统一管理。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收益权、经营自主权,却没有抵押权、继承权; 土地市场的机制不完善导致第土地市场的信息不畅通; 土地交易价格被扭曲; 土地交易的中介服务不完善。
④土地交易组织发育滞缓,土地市场需求乏力。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农业风险的防范机制尚未建立; 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小完善;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因此而严重受阻。
(2)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的思路与对策
①理顺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
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强化所有权职能。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的主张。明确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是比较现实和稳妥的选择。这既尊重了历史,又考虑到了农村现状,而且操作的成本也不高。
②科学界定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a. 应当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两权分离”、农户作为土地经营主体的体制下,所有权主体对集体土地有监管权,如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防止荒芜、弃耕地或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方向。
b. 应合理界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至少应包括排他的占有权、开发利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七项。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得借口使用权独立而危及所有权主体的利益。
③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制度。
a. 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杜绝任何商业性的征地;
b. 改变现在按土地原用途、以征地前若干年的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的办法,推行土地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结合的补偿办法;
c. 增加征地过程透明度。国家在征地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审核征地目的,批准土地征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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