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股权继承实质上是股权流转的一种形式,是获得股权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我们如果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角度去看待的话,有大量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也授权公司章程针对例外情况作出规定,排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这一规定,我国在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也采取了这种立法模式,加入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条款,从而在立法的角度上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继承性予以承认,并且,对公司的章程自治采取尊重态度、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进行维护,允许公司章程排除股权的继承。本文重点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造成影响的因素的研究,其主要影响因素有两个,即公司章程的约定和股权的性质。在股权可以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人于继承开始之后便可继承股权,亦可行使股权,但公司应当及时办理股东资格变更手续,该手续应该包含: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公司登记事项以及股东名册等。在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加以排除情况下,已故股东的股权不得由继承人继承,但是如下的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的:公司购买股份,股东或者第三方购买股份,以及继承人继承股份价款。当然,在此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比较棘手的问题,本文也一并做了讨论,提出了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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