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大学经济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再贴现
【答案】再贴现,是西方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指的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实质上,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再贴现不仅具有影响商业银行信用扩张,并借以调控货币供应总量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2. 竞争法与反垄断法
【答案】(1)竞争法的含义和内容
竞争法是以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为调整对象,以保护公平、自由竞争为主旨,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内容的竞争实体性法律规范与竞争管理程序性法律规范的总和。
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与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之分。
①形式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以“竞争法”或者“反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名称直接命名的、成文的竞争法典;
②实质意义上的竞争法,是指与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它不仅指系统的成文的竞争法典,而且也包括单行的规制竞争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之中的关涉竞争行为的全部法律规范。比如,目前我国的竞争法体系中既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2)反垄断法的含义和内容
反垄断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保护竞争和反对垄断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以市场竞争作为配置资源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根本手段。然而,市场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和自由竞争的机制。相反,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为了减少竞争压力和逃避风险,它们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限制竞争,谋求垄断地位。这就需要国家建立反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反垄断法的传统任务是:
①禁止卡特尔;
②控制企业合并;
③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 资本项目外汇
【答案】资本项目外汇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资
本,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项目。
我国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在第三章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做了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包括直接投资、境外机构、境内结构。
4. 公开市场操作
【答案】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这种业务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或者紧缩信用,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5. 产品缺陷
【答案】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的设计、原材料采用、制造装配、指示等都可能发生缺陷。
6. 国家计划
【答案】国家计划是指一国对其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做出的预测及其希望实现的政策目标,以及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需采取的相互协调的政策措施。它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以及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导引; 它是一国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和国民的生存和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计划的职能主要是预测引导、政策协调、宏观调控。
7. 独立董事
【答案】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8. 金融和金融法
【答案】金融就是资金融通,是指货币流通、信贷和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和。金融是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着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媒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金融法,是指调整金融关系的法。所谓金融关系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金融活动本身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和金融监管关系两种。金融法的范围和跨度相当大,既有纯粹私法性质者,也有公私法因素融合者,经济法学关注的主要是后者。
二、简答题
9. 试从理性分析与实证分析两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法律构成,
【答案】经济法体系由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及国家引导调控法(或称宏观调控法)三部分构成有其理论及实证基础。
(1)实证分析
我们需要综合考察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调节出现和逐渐发达以来,各国实际上大致运用了哪些基本调节方式; 对于这些国家调节方式和活动,国家实际上制定了哪些法律。统观历史,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经验,国家调节经济大致运用了三种基本方式:
①强制干预,即国家对市场进行规制;
②直接参与,即国家直接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③引导调控,即国家从宏观上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指导、鼓励、帮助和提供各种适宜条件及必要服务,或进行必要约束控制。
以上国家调节方式和活动需要法律加以规范和保障,因此经济法体系便有三个基本构成,即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引导调控法(或称宏观调控法)。
(2)理性分析
理性分析,是指透过事物的现象探求其本质和规律性。经济法体系三个基本法律构成的理性分析如下:
①经过社会经济和市场演变情况,市场存在固有的三个缺陷;
②19世纪末开始出现的生产社会化和垄断,使市场固有缺陷显露并造成严重后果,引起“市场失灵”,由此导致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职能的发生和发达;
③由于国家调节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应运而生的,所以国家调节的作法和措施必然针对市场三缺陷,而采取三种基本方式;
④最后,国家调节的各种方式和活动都需要有法律依据,需要法律加以规制和保障,这就决定了作为国家调节之法的经济法,其体系必然包含三个方面的基本法律。
简言之,上述理性分析的基本思路为:市场=缺陷-国家调节方式-经济法体系月构成。
通过对19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经济法立法的实证分析以及对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的理性分析,足以证明经济法体系的三方面基本法律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及国家引导调控法。
10.简述产业法的法律调整目标及主要内容。
【答案】产业法体系应该由产业结构法、产业组织法、产业技术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构成。
(1)产业结构法是产业结构政策的法律化,其法律调整的目标是使产业结构的优化,其中主要包括产业结构的长期构想,对战略产业的保护和扶植,对衰退产业的调整和援助等有关政策规范。
(2)产业组织法是同一产业组织政策的法律化,其法律调整的目标是促进企业的合理竞争,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协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关市场秩序、产业合理化、产业保护的政策规范。
(3)产业技术法是产业技术政策的法律化,其法律调整的目标是促进应用技术的开发,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