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828刑事法学之刑事诉讼法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辨析题
1.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只能是刑事被告人本人。
【答案】这种说法错误。
具体分析如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己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只能是刑事被告人本人的说法不正确。
2.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被告人被判有罪的,不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这种说法正确。具体分析如下:
(1)精神损害赔偿是由民事侵权引起的一种法律后果,侵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排除刑事侵权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从《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范围有一定局限性,仅限于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013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条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判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立案。
【答案】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从该法条的规定可知,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符合管辖的规定。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题干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立案”,忽略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管辖的规定的两个条件,是错误的。
二、简答题
4.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答案】税后利润的分配是公司财务会计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公司、股东、债权人、公司职工和国家等各不同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这些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甚至是冲突的。因此,税后利润的分配制度应当能够均衡这些利益冲突,并保障各方的利益。所以,利润分配并不是完全由公司自己决定的,也不是可以任意决定的。我国公司法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分配原则,分配顺序等也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为保护上述主体利益对公司事务的介入和干预。
(1)公司税后利润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则是指公司当年利润减除应纳所得税的余额。公司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营业利润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各种流转税及附加税费的余额。投资净收益是公司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营湘外支出后的余额。
(2)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基于上述原则,根据《公司法》第167条、《企业财务通则》第32条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为:
①被没收财物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②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
③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④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⑤按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利润,在充分考虑现金流量状况后,向投资者分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出资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国有利润上缴财政。国有企业可以将任意公积金与法定公积金合并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购后暂未转让或者注销的股份,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以回购股份对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实施股权激励的,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预留回购股份所需利润。
5.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关系。
【答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诉讼不同阶段的两种称谓。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
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换言之,以检察机关制作正式的起诉书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诉讼活动为界线,对此以前的受刑事追诉者称为“犯罪嫌疑人”,对此以后的受刑事追诉者称为“被告人”。
(1)二者的联系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刑事诉讼法中的概念,都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备一定条件后有可能转化为被告人。
(2)二者的区别
①二者所存在的阶段不同。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称谓; 被告人是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的称谓。
②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
犯罪嫌疑人由于是处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为了保护无罪人不受追究,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犯罪嫌疑人有权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等。而被告人由于处在审查阶段,则主要保护审理中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如辩护权,开庭10日前收到起诉状权,开庭3日内收到传票权,向证人发问权,上诉权及自诉案件的反诉权等。
6. 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了和解协议,但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双方都应当按照书面协议的内容积极履行,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如果未能履行和解协议,不影响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具体的情节、证据,依法审判。
7. 刑事诉讼中的传闻证据规则。
【答案】(1)传闻证据规则的含义
传闻证据规则又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如果一个证据被定义为传闻证据并且没有法定的例外情况可以适用,则该证据不得被法庭采纳。其含义包括:
①传闻证据必须是一项陈述;
②传闻证据是在法庭外作出的;
③传闻证据是一项主张,并旨在证明这一主张的真实性。
(2)排除传闻证据的理由
①传闻证据不是最佳证据。法庭要坚持就指控的事实提出最好的证据。就陈述类证据而言,陈述者亲自出席法庭,就其亲历的事实作出的陈述才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证据。
②传闻证据通常不是在宣誓如实作证后作出的。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