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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836经济法学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资本项目外汇

【答案】资本项目外汇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资本,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项目。

我国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在第三章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做了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包括直接投资、境外机构、境

2.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答案】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两种认证制度之一。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以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

3. 企业变更

【答案】企业变更是指企业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登记事项的变化。企业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企业合并、企业分立、公司组织变更和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变更、企业住所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企业类型变更登记、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企业经营期限变更、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

4.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答案】中问业务,又称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利用自有资金,代理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中间业务具体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

5.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

【答案】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力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效的银行内控机制对于防范日益增长的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

6. 侵权行为

【答案】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由于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无论有无过错,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类。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囚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五个方面。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三个方面。

7. 托收承付

【答案】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买卖合同由卖方发贷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买方收取贷款,由买方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买方(主要是企业等单位)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不得无理拒付。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银行对托收承付要加强监管。

8. 商业广告

【答案】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广告。商业广告是人们为了利益而制作的广告,是为了宣传某种产品而让人们去喜爱购买它。商业广告之目的只是替产品或劳务对大量潜在顾客或顾客在同一时间送达“销售讯息”。商业广告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商品广告、劳务广告、声誉广告等。

9. 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

【答案】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是我国消费者法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之一,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二、简答题

10.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有哪些?

【答案】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保障商业银行规范、稳健运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概括起来有以下八个原则:

(1)“三性原则”。

即效益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流动性原则。

①效益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从事资产负债等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以盈利为目标,并努力使盈利最大化,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

②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应充分考虑按期收回资金本息的可靠程度,确保资产的安全。

③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可以随时变为现款,以便及时、充分的满足存款者提取存款和发放正常贷款的需要,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个方面。

(2)“四自方针”。

即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充分保障“四白方针”得以切实贯彻,才能克服当前四大国有银行政企不分、职责权限不明的弊端,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3)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原则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需要。也是实现银行与客户法律地位平等、保障客户应有权利的必需条件。

(4)保障存款人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5)严格贷款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以担保贷款为原则,信用贷款为例外。

(6)依法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7)公平竞争原则。

商业银行虽然是特殊企业,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有别于其他企业的特权。在市场运作中仍然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保障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8)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

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依法接受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11.经济法法律适用机关和适用程序有哪些特点?

【答案】经济法法律适用机关和适用程序有以下特点:

(1)在适用机关方面

由于经济法是有关国家经济调节之法,国家经济调节乃现代国家一项重要职能,担负这一职能必然涉及几乎所有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①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是国家经济调节仟务的执行机关,也是经济法适用的主要机关;

②国家各级司法机关是各国负责法律适用的专门机关,也是经济法适用的重要机关。在依照经济法实施的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对于违反法律义务和所发生的纠纷,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③在经济法适用机关方面,各国还有一种特别做法,即在普通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之外,还特别设立一种专司经济法实施的机构。这主要表现在各国反垄断法实施主管机关的设置上。

概括起来说,各国的经济法适用机关主要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特设专门机关。这些机关在经济法适用上既有分工,又互相衔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