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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612社会学原理之社会学教程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社会网络

【答案】社会网络是指经过各种媒介、通过社会互动所形成的个人之间的复杂联系网。社会网络具有五个特征:

①社会网络的形成是地缘、血缘、学缘、业缘等多方面的因素使然;

②社会网络反映个人和社会关系的本质;

③社会网络是经过个人之间的社会互动所形成的;

④社会网络对个人来说具有效益;

⑤社会网络是相对稳定的。

2. 泰罗制

【答案】弗里德里克·泰罗在20世纪初创建了科学管理理论体系,他这套体系被人称为“泰罗制”。泰罗的科学管理思想的中心是提高劳动生产率,重点放在计划、标准化和在作业层改进人的努力方向,以便用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通过最大限度地提高每个工人的生产效率,使劳资双方都能获得最大的效益。

3. 依附理论

【答案】依附理论认为,造成不发达国家之“不发达”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发达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附以及由这种依附所导致的发达国家对不发达国家的剥削和掠夺。

4. 社会问题

【答案】社会问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①广义上,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

②狭义上,特指社会的病态和失调现象,指的是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失调的障碍因素,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对社会正常秩序甚至社会运行安全构成一定威胁,需要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

二、简答题

5. 简述迪尔凯姆关于社会团结的观点。

【答案】 (1)迪尔凯姆认为,要想彻底说明人类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更好地理解社会团结的本质和特征,必须进行社会类型划分。他反对把不同社会排列在一个简单的进化直线上,主张根据社会各部分之间的结合方式和紧密程度来划分社会类型,并依此标准建立了机械团结的

社会和有机团结的社会这种两分法,并把这两种社会视为统一的进化链条上的两个环节。

(2)迪尔凯姆划分了两种社会团结类型,即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迪尔凯姆将出现在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那种团结称为机械团结。认为这种团结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和社会同质性基础上,当这种团结主宰社会时,个人之间还没有分化,他们具有同样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德准则和宗教信仰,人与人之间彼此相近或相似。社会像一个具有各种器官的有机体一样,其中每个人都按照社会分工执行着某种专门的职能,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基础上的一种社会联系方式,迪尔凯姆将这种方一式称为有机团结。这种分工方式导致了职业的专门化,每个人都因职业的不同而发挥着不同于他人的独特能力,每个成员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必须依赖他人。这就造成人们彼此的相互依赖感、团结感和自己与社会的联系感。

(3)涂尔干认为法律是社会团结的“表征”,社会团结的转变反映在法律中的主要变化。 ①机械团结社会的法律特征是压制性制裁。这种法律(如刑法)表现了集体意识的力量,其任务是严惩那些破坏了风俗习惯和法律的个人。它把任何威胁或违反集体意识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实施惩罚仅仅是为了表达社会成员对集体的激情,对违反集体意识行为的义愤,从而强化人们的集体归属感,巩固社会秩序的基础。

②有机团结社会的法律是恢复性的。这种法律(如民商法)的目的不是惩罚,也不是集体共同情感的表示,其功能是把分化的个人组织起来,使之有序地相处,维护个人与群体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把已经变得混乱不堪的关系重新恢复到正常状态。

6. 简述马克斯·韦伯关于合法统治类型的观点。

【答案】在韦伯看来,统治指的是在一个特定人群中,某些具体的命令(或者说所有的命令)被遵从的机会。这样一种机会的出现往往与特定的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而且要借助于一定的权力与影响。但从根本上讲,还要解决一个统治的“合法性”问题。韦伯将实际存在的具有合法性的统治形式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

(1)传统型统治传统型统治建立在人们对传统的神圣性信奉的基础之上,这种统治类型主要存在于前现代社会。在传统型统治中,统治者是依照传统遗传下来的规则确定的,统治者具有终身的权力,而且可以将这种权力不断传给自己的后裔。人们对统治者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他们的固有尊严。统治者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不是事务上的职务职责,而是奴仆的个人忠诚。人们所服从的不是章程,而是由传统决定的统治者所任命的个人。

①从传统型统治的组织情况来看,‘自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a. 缺乏按照事务规则确立的、固定的“权限”。在传统型统治下,权限的最初来源主要是由统治者任意专断下达的仟务。在一些事务性的管理中,则是通过统治者对受委托者(最初往往都是统治者的家臣)全权委托来确立的;

b. 缺乏固定的、合理的等级制度。在传统型统治下,对问题的决定权在十统治者本人。或者主要根据传统进行安排,或者完全由统治者本人随意决定;

c. 没有自由的契约和相应的规定,用以确定官员的任免与晋升。家臣和宠信往往是按纯粹世

袭的方式招募来的. 官员的升迁只能依赖统治者的随意决定和恩惠;

d. 缺乏专业的业务培训;

e. 官员没有固定的薪金和用货币支付的薪金。

②韦伯采用理想类型分析了历史上出现的四种传统型统治:

a. 老人政治由老年人来实施统治,其特征是统治者没有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们的服从意愿。

b. 世袭制在这种统治下,统治者拥有纯粹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和军队作为统治工具,这时统治权力成为统治者个人固有的权力,成员之间的关系也由“同志”变成了“臣仆”

c. 封建制在这种统治下,统治者以采邑或傣禄来供养行政管理班子,并通过契约等形式来对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加以限定,这使得统治者的统治权力较世袭制更为稳固。

d. 原始家长制一般根据继承的规则确定某个人来实施统治,和老人政治一样统治者没有个人的行政管理班子,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们的服从意愿。

(2)魅力型统治魅力型统治是建立在对具有超凡品质和特殊魅力的领袖人物的崇拜和信赖的基础之上。从韦伯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魅力型统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①领袖人物的魅力能否被认可取决于被统治者,而且这种认可要经受实际的考验;

②领袖人物的魅力要经受持久的考验;

③魅力型统治的统治团体是一种感情共同体:

④魅力型统治是一种非经济性的典型政权;

⑤在受传统束缚的时代,魅力是巨大的革命力量。在韦伯看来,魅力型统治是一种严格地与个人,即与个人的魅力品质联系在一起的社会统治形式,因而它所确立的社会关系也是短暂的,这一过程被称为“魅力的平凡化”。魅力平凡化的结果,是魅力型统治转向传统型统治和法理型统治,或者成为二者的混合形式。

(3)法理型统治韦伯将建立在遵守正式制定的法律基础上的统治称为法理型统治。韦伯将法理型统治视为行政管理的现代形式。他分析了法理型统治类型所具有的一般特征:

①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事务的运作要持续地受到规则的约束;

②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事务的运作是在一定的权限内进行的,出现了“机构”这种按章办事的运作单位;

③法理型统治具有固定的职务等级。任何机构都有固定的监督和监察制度,下级机构都有权向上级机构投诉或提出异议;

④法理型统治有明确的议事规则,这些议事规则可能是技术性的规则,也可能是准则;

⑤在法理型统治下,行政管理班子同行政管理资源和生产资源完全分开;

⑥在理想的法理型统治下,不存在任职人员对职务的任何意义上的私人占有;

⑦法理型统治拥有行政管理档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