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流转、被征收,产生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创业无资,低保无份”的四无农民。对农民来说,土地不仅承担着生产资料的作用,它更是农民的劳动岗位。农民之所以为农民,也正是因为他们拥有可以耕作的土地,没了土地,农民便失去了安身立命、生存保障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农民的就业权利得不到保障,生活得不到妥善安置,也会引发许多社会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
就业不仅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妥善解决关乎到失地农民就业权及相关权益的维护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当政府切实履行其职责,保障失地农民的就业权利,很好地解决因就业渠道少、就业稳定性差、失地农民自身因素等的影响而导致的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问题,强化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这个问题上的职责,为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提供优质的政府服务、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工作才会顺利进行、生活才能改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本文以城市化发展为背景,以政府责任为角度,研究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制约因素及再就业困难的原因,解析政府在这个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现状和责任缺失原因,最终探究政府在失地农民就业安置问题中强化其责任的对策思路。这对保障农民权益、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服务型政府有重要且关键的意义。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