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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大学知识产权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相关权与著作权

【答案】相关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相关权只是大陆法系国家授予的权利,与著作权有关,但却平行于著作权。英美法系国家并没有相关权的规定。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版权。著作权有三个重要特征,即内容的双重、具体化的专有性和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

相关权主体通过传播现有作品获得权利,而著作权主体则是通过创作作品获得权利。相关权的客体是传播行为所产生的智力创造性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创作行为所产生的独创性智力成果。

2. 单一性原则

【答案】单一性原则,又称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对于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称为合案申请,但是应当符合同一发明目的,并具有相同的技术效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原则时,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专利申请分案,即分为几个申请。分案申请保留原申请日,可以修改,但小得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3. 知识产权法

【答案】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 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4. 商标标识印制管理

【答案】商标印制管理,是指包括对商标印制单位的资格要求、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商标印制的承印和拒印以及违反商标印制管理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内的管理制度。

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商标印制管理制度的核心,具体包括:

①商标印制的审核制度

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刷业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商标图样,凡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予以承印,否则应予以拒印。

②登记制度和档案制度

商标印制单位应将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商标的情况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上面要写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

③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商标标识出入库时,商标印制单位应当清点数量和登记台账,保证印制的商标出入正确,杜绝违法印制的商标投放市场。

④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

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是指对印刷中产生的废次商标标识进行登记造册,由印制单位统一销毁的制度。

5. 保护作品完整权

【答案】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所谓歪曲,指曲解作品原意,损坏作品表现形式之行为; 篡改,则是指以作伪的手段增删,变更作品之行为。在我国,下列情况一般不视为侵犯修改权和作品内容完整权:①编辑将作者原稿笔误或者错误的标点符号加以订正; ②因复制技术所生客观变更; ③作者死后,其遗稿明显的错误、脱漏、误植等的补正; ④在作者遗稿中适度插入参考图画、照片、解说及判例,或者加以索引,但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6. 专利间接侵权

【答案】专利间接侵权是指鼓励或诱使别人实施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构成专利侵权。常见的形态有:

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出售专门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设备或材料;

②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人有过错,对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害,促使和导致了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与直接侵权构成共同侵权。由于间接侵权的成立以直接侵权为前提,所以,只有确定了直接侵权的事实后,才能确认间接侵权。

7. 知识产权与无形财产权

【答案】(1)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无形财产权可以包括以下三类:

①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②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等。

③经营性资信权,包括特许经营权、信用权、商誉权等。

(2)二者的关系

在精神领域的民事权利范畴里,可以说无形财产权(或称无体财产权)是与知识产权相当的另一称谓,二者具有同等的内涵,但外延却明显不同,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大的包容性。

8. 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

【答案】(1)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的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的创作者称为合作作者,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因此,合作作品的创作者是著作权主体。但是,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2)汇编作品,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进行汇编行为的人,称为汇编人。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如无特殊情况,汇编人就是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汇编人行使其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仅能及于自己具有独创性的汇编作品本身,不能及于被汇编的资料。

(3)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关系

①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②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

③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二、简答题

9. 专利权的内容。

【答案】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所享有的各项财产权利的名称及其内容包括:

(1)制造权专利权人拥有自己生产制造专利文件中记载的专利产品的权利。

(2)使用权使用权包括对产品专利的使用权和方法专利的使用权。

(3)许诺销售权专利法上的许诺销售,是指明确表示愿意出售一种专利产品的行为。赋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独占性的许诺销售权是我国《专利法》根据《知识产权协定》

第28条第1款的规定所作的修改补充。

(4)销售权

销售是指专利产品的销售行为,它与通常意义的货物买卖一样,是将产品的所有权按市场价格从一个单位或者个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个人。这种销售不管是专利权人自己销售,还是许可他人销售,其第一次销售行为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