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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0504民商法学之知识产权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署名权与姓名权

【答案】(1)概念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就是在作品上签署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署名的法律意义在于表明作者身份,确认作品是由作者创作的事实,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就是作者。署名权是作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人身权利,处于《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之下。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同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自由权并列,且同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

(2)二者的联系

署名权是作者姓名权在著作权法上的反映,一般来说,侵犯了署名权的一定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而侵犯作者姓名权的则不一定侵犯其署名权。

(3)二者的区别

①两权利受不同法律保护。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署名权是指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两个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姓名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署名权是作者拥有的在其作品上表明身份的权利,署名权的拥有者是创作完成作品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始十作品完成之时。

③两权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姓名权包括姓名的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更权; 署名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决定权、资格权、维持权。

④侵害两权利的行为模式不同。姓名权的侵权模式主要有干涉、盗用、假冒等; 署名权的侵权模式则是假冒他人署名,即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他人之名的行为; 发表未署作者姓名的作品,即发表作品时未署或者漏署作者姓名。

2. 专利独家实施许可

【答案】专利独家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拥有独占的权利,许可力一自己不能在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技术,也不得把该技术再许可第三力一使用,但专利的所有权仍属于许可方。这种许可方式不轻易被采用,它对专利权人限制太多。

3. 因公共利益需要颁发的专利强制许可与专利强制推广使用

【答案】(1)概念

因公共利益需要颁发的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因公共利益需要颁发的专利强制许可,可以不经任何人提出强制许可的申请,而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直接作出强制许可的决定。

专利的强制推广应用制度主要见于《专利法》第14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2)联系

①二者都属专利法上的制度规定,都适用《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②二者都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使用他人的专利,公共利益是二者共同的发生原因。

(3)区别

①二者的适用前提不同:专利强制许可适用于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专利强制推广使用的前提是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②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专利强制许可适用于各类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强制推广许可只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

③二者的程序要求不同:专利强制许可可以不经任何人提出强制许可的申请,而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直接作出强制许可的决定; 专利强制推广许可则必须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够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

④二者的法律效果不同:专利强制许可后任何主体都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径直使用该专利; 专利强制推广许可后只有被指定的单位可以实施,且实施单位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4. 驰名商标

【答案】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它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法律术语。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相比,其特征主要有:

①驰名商标使用的时间比较长;

②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

③驰名商标为公众所熟知;

④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更具有显著性;

⑤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其特殊性。

5. 商标权与商标专用权

【答案】(1)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我国实行注册在先原则,即商标权的取得根据注册原则确定。我国《商标法》第3条第1款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

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在我国,商标权实际上是指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的具体内容:

①包括专有使用权,即商标所有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排他胜的独占使用权。

②收益权,亦即许可权,商标权人通过将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而自被许可人获得对价或报酬的权利,此即学说上的许可权。

③处分权,包括转让、出资、质押和抛弃。

(2)二者的关系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6. 知识产权法

【答案】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 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7.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

【答案】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原来商标权的基础上取得商标权,而小是最初的直接获得。继受取得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受让人根据商标权转让合同而取得;

(2)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而取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当按照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办理;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应当按照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办理,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8. 进口权

【答案】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进口或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由该专利技术构成的产品或进口包含该专利技术的产品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的权利。进口权是我国《专利法》1992年修改后增加的,赋予专利权人以进口权,强化了对专利权的保护,符合国际惯例,并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国际交流。

二、简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