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805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题
1.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日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2. 宪法的预测作用
【答案】宪法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理安排。
3.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案】(1)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刚性宪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③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
(2)柔性宪法是指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以英国为典型。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宪法分类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这种分类的意义是有限的:
①刚性与柔性之分无从解释宪法修改的难度;
②世界上大部分宪法属于刚性宪法,然而这些宪法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
4. 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与目的主义。
【答案】(1)原旨主义又称原旨解释方法,是指根据在宪法制定或修改过程中所采纳的宪法文本欲实现的目的(制宪者的意图)为基础,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解释;
(2)目的主义又称目的解释,是指对宪法上空白或有漏洞的部分,依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意图,
参照全部法条的基本原则,相关领域中的基本原则或先例而进行的类推解释。
二、简答题
5. 从中国现行《宪法》的修正案中总结宪法与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
【答案】(1)宪法修正案中对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国现行宪法制定实施后,迄今为止共经过4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其中有16条是关于经济方面的。例如1999年修正案规定:经济方面强调各种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共存; 农村经济制度由联产承包制走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宣不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等。
(2)宪法与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
①事实上,自1982年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每次修宪的焦点都离不开宪法与经济制度的关系。生产力是社会生活中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是相对稳定的因素,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求生产关系相应的变化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也要求宪法中有关经济制度的规定发生相应的变化,将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在宪法中确立和巩固下来。宪法对经济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②有关经济制度内容变化的规定,既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人民对国情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经济制度在宪法中得到体现,有利于充实宪法的内容,体现为经济宪法
6. 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战争权与紧急状态权的行使程序。
【答案】战争权和紧急状态权的行使程序:
(1)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2)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3)根据第《宪法》8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
(4)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7. 简述居民委员会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关系。
【答案】二者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2)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3)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4)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8. 你认为各国不同的宪法渊源可能对宪法形式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答案】(1)宪法渊源的概念
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来源,或宪法产生的原因和途径。宪法渊源主要有:制宪和修宪活动、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或阐释、违宪审查机关的判决和宪法解释、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政治惯例、道德规范、正义观念、宗教规则、政治学说与宪法学说、国际法和外国宪法。不同的国家由于社会及历史原因其宪法渊源亦存在差异。
(2)宪法渊源对于宪法形式的影响
宪法渊源对于宪法形式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宪法渊源不同使得各国的宪法形式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其中最明显的是成文宪法国家和不成文宪法国家之间的差异。由十各国制宪和修宪活动、政治惯例等方面的不同,有的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宪法典,如美国和中国,有的国家未制定专门的宪法典,而是由宪法性法律组成宪法,如英国。 ②各国国家政策、政治惯例和政治学说的不同,会直接影响该国家宪法惯例的形成以及宪法惯例在宪法实践中的作用。
③各国国家的政策、政治学说、政治实践的不同决定了各国对于宪法判例的不同态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都承认宪法判例的效力,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不承认宪法判例的法律地位。这使得宪法判例在有的国家属于宪法形式,而在有的国家则不属于宪法的形式。
④各国不同的宪法渊源对于宪法形式的稳定性有不同的影响。在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较为严格或国家政策比较稳定的国家,宪法的形式也趋向于稳定。而在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较灵活或国家政策多变的国家,宪法形式的稳定性较差。这一点突出表现在成文宪法国家。
9. 试说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行使监督权。
【答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通过以下力一式行使监督权:
(1)工作监督
①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的主要方式。听取工作报告有些是例行的,如每年6月的常委会会议,都要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前一年度中央决算的报告等。但大多数是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发生的重大事件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的。
②提出质询。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1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有关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可以提出质询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交受质询机关防面答复或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卜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卜口头答复。如果提出质询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对答复不满意,经委员长会议和主任会议同意,还要继续质询。
(2)法律监督。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