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851农业科技组织概论[专业硕士]之知识产权法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进口权
【答案】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进口或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由该专利技术构成的产品或进口包含该专利技术的产品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的权利。进口权是我国《专利法》1992年修改后增加的,赋予专利权人以进口权,强化了对专利权的保护,符合国际惯例,并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国际交流。
2. 假冒注册商标与冒充注册商标
【答案】(1)概念
冒充注册商标,是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诡称自己的商标已经注册,如在其商标标识、商品说明书上擅自标上“注册商标”字样,或“寒”注册标记,即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违背和对公众的欺骗,但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权益。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二者的联系
假冒注册商标和冒充注册商标都是为法所不许的行为,行为人实施该两种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二者的区别
①二者侵犯的法益不同。冒充注册商标是对法律规定的违背和对公众的欺骗,但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权益; 假冒注册商标则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②二者的行为模式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用的仍是自己的商标,只是谎称自己己经注册; 假冒注册商标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或模仿。
③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冒充注册商标应受到行政处罚,而假冒注册商标则要受到民事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受到刑事制裁。
3. 追续权
【答案】著作追续权是著作则产权的内容之一,或者是著作权人的则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受让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提取其中
一部分的权利。
4. (商标权原始取得)先使用原则与先申请原则
【答案】(1)概念
先使用原则是指商标权必须通过商标的使用而获得。在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时,是以商标使用的先后顺序来认定的。最早使用商标的人可以获得商标权,受法律保护,并可请求撤销在后使用人已经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按照使用原则,商标只要是在商品或广告上使用过一段时间,即使不经注册,也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
先申请原则,又称为先注册原则,指商标权的取得必须通过注册方式才能获得。如我国《商标法》规定,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2)区别
①新颖性判定标准不同。在判定该商标是否处于公开状态时,采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一般都适用申请日或申请时为公开的时间。而采用先使用原则的国家当然用使用日来确定公开的时间。
②专有权属认定不同。先使用原则判定权属的核心是认定谁最先使用该商标,是一种事实认定; 适用先申请原则则主要查明谁最先提出申请。
③适用先使用原则国家的使用者们一般要提供其使用该商标的原始记录才能证明自己是先使用的那一个。在适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上述证据往往不能用来确认专利权属。相反,商标局的申请登记薄或申请人的邮寄证明等则是主要的认定依据。
(3)联系
二者都是为解决商标授予纠纷而产生的确认原则,都具有其合理性与正当性,同时也都有各自的欠缺之处。
5. 等同替代
【答案】等同替代,是指如果权利要求书中记载有某个技术特征,在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也存在一个对应的技术特征,这两个技术特征在产品或者方法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效果基本相同,并且在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一般都知道这两个技术特征能够相互替换,那么法院可以认定被诉产品侵权。
6. 商业低毁行为
【答案】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采取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低毁、贬低,以削弱其竞争实力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了商业诽谤行为,商业诽谤行为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的事实。商业诽谤行为侵害的客休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包括商品声誉,是对经营者的积极社会评价,是经营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证。这种信誉或声誉,在民法中属于法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7.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和合理使用制度
【答案】(1)概念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制度。
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二者的联系
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都是非权利人使用他人作品的正当事由,使用人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适用情形都由法律规定。
(3)二者的区别
①法定许可制度下,使用人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合理使用制度下,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②法定许可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版权作品,而合理使用制度只适用于著作权人己发表的作品。
8. 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
【答案】(1)知识产品是概括知识产权各类客体的集合概念,主要包括廿类:
①创造性成果,包括作品. 及其传播媒介、工业技术;
②经营性标记;
③经营性资信。
(2)虚拟财产特指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虚拟物,且必须依赖十网络空间中的虚拟环境而存在,主要包括游戏账号、游戏角色及其游戏过程中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物品。
(3)知识产品与虚拟财产的比较
①知识产品虽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因而有其非物质性。而虚拟财产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于一定的磁盘空间上,具有物质性。
②知识产品必须具有创造性,创造性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也是取得法律保护的先决条件。而在虚拟财产的形成过程中并无创造性的智力劳动。
③知识产品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虚拟财产则不具有此项特点。
④知识产品一般都由法律设定一定的保护期限,超过该期限,便不再保护。而虚拟财产并不具有时间限制。
⑤一般而言,知识产品所有人必须将知识产品向社会公示、公布,为社会所知悉,才能取得知识产权。知识产品产生的目的也具有公开性。而虚拟财产权利的取得并不以该虚拟财产是否公开为前提,甚至某一虚拟财产可能还具有一定程度的秘密性和隐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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