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812商法、知识产权法之知识产权法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论述题
1. 试论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协议)的产生背景和基本原则,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的应对之策。
【答案】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是关贸总协定(GA TT )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所通过的一揽子协议之一,也是所有WTO 成员必须遵守的协议之一。
(1)产生背景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国内、国际水平上己普遍建立起来。但从总体上看,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着很大不足。
①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健全,保护水平较低。
②现存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存在着许多缺陷,许多国际条约的缔约国数目太少,各条约缺少强有力的机构来保证其实施,各公约缺少相互协调机制等。
(2)基本原则
①国民待遇原则。这是在巴黎公约中首先提出,在TRIPS 协议第3条中再次强调,各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②保护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公众健康原则。这是立法、执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在TRIPS 第8条第1款、第27条第2款等条款中又进一步作明确和强调。
③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TRIPS 协议第8条第2款提出“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原则。
④权利的地域性独立原则。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各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相对独立的。
⑤专利、商标申请的优先权原则。这是在巴黎公约中首先提出的,TRIPs 协议中再次加以强调和肯定。
⑥版权自动保护原则。这是在伯尔尼公约中首先提出的,TRIPs 协议中再次加以强调和肯定。 ⑦最惠国待遇原则。
⑧透明度原则。
(3)我国入世后的应对之策
①对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行政终局决定应该提供司法审查机会。
②对强制许可的限制更加严格。
③应该增加对“即发侵权”的制止措施。
④“不知者不视为侵权“的规定应予以修改。
⑤应强化“损害赔偿”的措施。
⑥应增加对专利权持有人滥用专利权的限制。
2. 何谓商标续展? 应满足什么条件? 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案】(1)商标续展的概念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为了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继续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按规定申请并经批准延续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一种制度。
(2)商标续展的条件
①续展注册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是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是继承人或受让人;
②提出的时间必须是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后6个月内;
③应向商标局交送1份《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5份商标图样,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④交纳申请费和注册费。
(3)商标续展的法律后果
①商标局在收到续展注册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核准,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②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以《驳回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退还续展注册费。
3. 简述商标权限制的含义和类型。
【答案】(1)含义
商标权的限制是指因商标权和他人的权利及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在某些情形下,法律对商标权人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作出限制的规定。
(2)类型
任何权利都是有限制的。商标权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不仅有地域性、时间性、专有性等限制,还应当从权利内容方面加以限制。如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均有对专利权和著作权的限制的规定。但是我国《商标法》经过两次修改,对商标权的限制仍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纵观世界其他国家的商标法和《知识产权协定》,可以看到商标权的限制的类型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商标合理使用、商标连带使用、商标先用权以及商标权的用尽等。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他人是善意正当地使用商标,商标权人就无权干涉。
4. 论专利权的限制。
【答案】专利权的限制包括:
(1)时间的限制
时间的限制,即专利权只有在法定保护期限内有效力。
(2)空间的限制
空间的限制,即地域限制,只有在申请国国内才能行使专利权。
(3)专利的计划许可
专利的计划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构在全面考虑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对某些重大发明创造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实施,以迅速推广先进的专利技术。
(4)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由一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未经专利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也称“非自愿许可”
(5)合理使用
专利的合理使用是指不用经过专利权人许可,也不用向其支付费用即可使用其专利技术。
(6)现有技术抗辩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如果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7)善意侵权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5. 论专利的利与弊及其制度补救。
【答案】(1)专利的优点
专利制度是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其核心是对“公开的独占”的保护。技术创新活动是人的智力、精神和体力资源投入的过程。而创新成果产生后,它便可以为许多人同时使用,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如果所有的人都无偿使用由智力创造活动产生的技术,就没有人愿意承担技术创造的费用和风险,发明人自己不能从发明中得到任何好处。专利制度解决了这一问题,它把发明创造成果视为一种财产,以产权形式确定发明人对这种财产享有独占权。任何人要使用创造产生的技术都必须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这样使发明创造人的积极性得到了鼓励。同时,专利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在法律保护下及早公开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这使得最新的技术情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公开传播,从而有利十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2)专利的弊端
专利制度建立后,不支付报酬而使用专利权人专利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发明创造的应用,也可能出现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不许可他人使用的情况。
(3)对专利弊端的制度补救
①法律对专利权人的权利做出了限制。下列实施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和销售,先用权人的制造、使用和销售,国际运输工具运行中专利的使用,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至于善意第三人的使用和销售,第三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销售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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