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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642宪法与行政法之宪法考研题库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要表现。

【答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要表现有;

(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2)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3)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4)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5)决定特赦。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h}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8)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出的议案,决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等。

2. 有人认为,选举是民主最重要的形式,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 也有人认为,选举只是民主的一种普通形式,没有选举也可能实现民主。你认为,选举制度与民主制度之间有何关联?

【答案】选举是民主最重要的形式。选举制度是民主制度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方式,理由如下:

(1)选举制度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国家机构,从而为实现国家权力的转移提供了制度保障。近现代民主制国家最根本的原则即人民主权,但即使在最直接的民主制度中,也不可能使所有的人都直接成为统治者。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只能是少数人。这就导致国家权力的所有者与行使者相互分离,形成少数领导者和绝大多数被领导者的相互矛盾。选举制度则是解决这种相互分离和相互矛盾状况的根本途径。由选民通过选举这一权力委托方式使权力的行使者虽然获得了合法地位。

(2)选举制度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选民可通过民主程序重新选举产生新的符合自己意愿的权力行使者。这就要求权力行使者必须坚持为选民服务,时刻牢记对选民负责的思想。

(3)选举制度是促进民意的形成、表达,并使选民民主意识得以提高的重要手段。

(4)选举不仅可以使选民与选民、选民与代表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还可集思广益,对各种政策选择方案进行论证,从而为各种社会问题寻找合理的、为人们所接受的解决方法。

当然,选举制度是民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并不是说有了选举制度就有了民主制度,

选举制度只是民主的组成部分而己。

3. 比较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的不同。

【答案】宪法形式是指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结构则指构筑宪法的各要素的组合和排列。从广义上说,宪法结构属于宪法形式范畴,因而可以将宪法结构归并为宪法形式的一个方面。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并非等同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区别。

(1)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宪法结构和宪法形式都是宪法内容的表征状态。但宪法结构内涵包括宪法的内容要素、形式要素及其排列组合的方式和方法等问题,这是“宪法形式”难以涵盖的,而宪法形式不仅包括宪法的结构形式,还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也就是说,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内部组合方式,而宪法形式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

(2)二者的作用和功能不同。既然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和方法,因而内容要素相同的宪法,由于组合方式、方法不同。宪法的表观形式也不一样,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等级自然存在差别。各国宪法在形式上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各国宪法构成要素及其组合方式的不同。

4.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与议会制有何区别?

【答案】(1)人民代表大会制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a.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 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并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c. 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受其监督,对其负责;

d. 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负责,人大向人民负责。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议行合一

与三权分立原则相反,人民代表大会制体现的是“议行合一”原则。“议行合一”原则有实质意义和形式意义之分。

a. 形式意义的“议行合一”原则,指代议机关和行政机关合而为一,制定法律的机关同时又负责执行法律:代议机关的成员同时又是执行部门的领导者。

b. 实质意义的“议行合一”原则,指根据管理的实际分工需要,仍然需要分别设立民意代表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权力,但民意代表机构作为权力机关,居于同一层次的其他国家机关之上,其他国家机关必须执行权力机关作出的决定,受权力机关监督,对权力机关负责。

(2)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议会制的区别

议会制是目前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议会制与人民代表大会制有几分近似,但实际卜它们在政治基础、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均有明显区别: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治基础是执政党的统一领导,而西方议会制的政治基础是竞争性政党制度。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强调人大至高无上,不实行三权分立,而西方议会制通常采用分权制衡原则,实行三权分立。

③在制度内容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议会制也有较大不同。中国的政府组成人员对人大不负连带的政治责任。人大有权审议政府下作报告,决定政府的财政预算,但政府不会因工作报告、预算案未获得通过而导致政府集体总辞职。同时,政府也无权提请国家主席解散人大。

5. 你认为应如何协调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宪法规范的适应性?

【答案】(1)宪法规范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宪法规范稳定性的意义主要在于:

①宪法规范构成一国法律规范体系的基础,其稳定性程度直接关系法制统一的基础。

②宪法规范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宪法秩序的稳定。宪法秩序是整个法律秩序的基础,稳定的宪法规范为宪法秩序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③宪法规范的稳定是树立全社会宪法信仰的基本条件。

(2)宪法规范本身的内容要合理,要符合客观实际的要求。

(3)在宪政运作中,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价值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性的,当客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特别是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发生矛盾与冲突时,有必要调整原有的宪法规范,赋予其新的内容,以保持规范与现实之间的协调。就宪法实践的具体过程而言,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价值是并重的。稳定性价值不能制约适应性价值,适应性价值也不能损害稳定性价值。在社会变革时期,当规范与现实相互矛盾的时候,更要注意两者的平衡。总之,在宪法与社会生活的相互联系中,一方面需要维护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要强调宪法规范本身的现实适应性。

(4)宪法规范变动是宪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现象,构成宪法运行的实体性内容。宪法规范的变动基于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出现,是宪法与社会保持协调的必要形式。但宪法变动并不是无限的,它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与界限,特别要符合宪法本身的程序要求。为了有效地保障宪法实施,一方面需要通过宪法规范的变动,形成宪法与社会生活的协调,另一方面也需要对宪法规范运行过程进行必要的限制,以保障宪法规范变动的合理性与程序性。

6. 如何理解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

【答案】纳税义务与基本权利的关系是内在的一致性。

(1)在现代社会中纳税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纳税义务的履行,实际上给纳税人带来相应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纳税义务的履行是纳税者享受基本权利的基础与条件。纳税者首先有权利享受政府用税收提供的服务和公共设施,如医疗、教育、社会安全、法律保障、交通等,并有权利要求政府积极改善这些条件并提供优质服务。

(2)纳税者有权利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进而监督政府工作。从政府角度讲,应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国家税款的使用情况,为纳税者了解政府使用税款的情况提供各种条件。了解税款的使用情况是现代宪政国家公民行使了解权的重要内容。为了使纳税行为进一步规范化,纳税者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