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河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反倾销

【答案】反倾销是指各国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以限制进口的一种法律手段。构成倾销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所谓“正常价值”的确定方式包括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 出口第三国价格; 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流通费用、利润等组成的组成价格。

(2)损害事实存在。指产品对进口国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通常以本国产品销量是否下降,失业率是否增加等因素作为判定是否存在损害的量化依据。

(3)倾销与实质性损害有因果联系。

2. 公司的分立

【答案】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又设立另一个公司或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所谓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所谓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以其部分资产设立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3. 政府定价目录

【答案】政府定价目录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它规定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定价目录可以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专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4. 国际商业贷款

【答案】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以商业性条件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并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资金。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外国商业银行(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和中期票据等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国际融资租赁,以现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项目融资、海外存款及其他形式的商业性融资。

5. 价内税、价外税

【答案】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中包含税款的为价内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 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为价外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这种分类有助于认识税负转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6. 经济监督权

【答案】经济监督权是指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督导和监察的权力。这种经济监督按照监督主体和监督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经济监督和专门经济监督。

一般经济监督又可划分为最高行政监督、地方各级行政监督以及职能监督。

专门经济监督是指国家经济机关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所实施的经济监督。包括:①审计监督; ②金融监督; ③工商行政管理监督; ④技术监督; ⑤国有资产监督。

7. 反补贴

【答案】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行为。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工业,对不公平贸易的进口商品征收反补贴税的一种法律手段。

8. 市场主体资格

【答案】市场主体资格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需要具有的资格和能力。市场主体资格有一般市场主体资格和特殊市场主体资格之区分。前者是指从事各种市场活动都必须具备的资格,适用民法中民事主体制度。后者是指进入特定市场,从事特定项目、行业、地域、场所等的交易和竞争的资格,它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具有普遍性,换言之,它是对社会实体之市场准入资格的限制。

二、简答题

9. 我国新闻传媒业广告经营规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我国新闻传媒业广告经营规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由于新闻报道和广告的职能不同,要求新闻传媒业遵循新闻报道与广告经营分离的原则是通行的国际惯例。

①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业务,应当由其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办理,并依法办理兼营广告的登记;

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2)媒体广告必须守法经营,依法接受检查和纳税等。《广告法》第18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10.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答案】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二者的联系和区别上。

(1)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联系

从宏观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都属于经济法的独立的重要法律部门,对于维护自由、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繁荣和人民富裕的最终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而言:

①两部法律都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宏观经济背景的产物。

②两部法律在立法目的上具有相同点:均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立法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地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定在其立法目的之中。

③两部法律都采用取了私法保护和公法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式。

④从两部法律的内容看,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侵犯消费者权益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⑤两部法律规定了共同的基本原则,即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2)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区别:

①调整对象不同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是经营者相互之间的竞争关系,即市场经济中不正当或不适当的竞争关系,与反垄断法构成竞争法的性质不同的两个部分。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要调整的则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关系,具体表现为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调整方法不同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竞争秩序的干预和维护,国家有关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担主要职责; 而消费者权利的实现和保障,则更多的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以及司法救济来实现。

③立法目的不同

不正当竞争法为了防止竞争过度,消除恶性竞争的影响,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小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目的和宗旨在于充分揭示和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1.简述产业结构法的基本内容。

【答案】产业结构法,是就一定时期内国家总的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进行立法,以此作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贯彻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依据。

(1)综合性产业结构法,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①对产业结构长期政策的规定;

②对战略产业保护和促进的规定;

③对基础产业的巩固和促进的规定;

④对衰退产业的调整和援助规定;

⑤对幼稚产业的推动和扶持规定。

(2)单项产业结构法,相关的主要问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