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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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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一) . 2 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二)19 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三)30 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四)44 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五)57

一、名词解释

1. 代位追偿原则

【答案】代位追偿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行使追偿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取得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①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②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③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保险人的代位追偿金额以其保险赔偿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2. 保险保障率

【答案】保险保障率是衡量给付高低的标准,即必要的给付金额与实际给付金额的比率。以保险保障率为标准,可以将保险区分为1和1以下的两种形态。保险实务中的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的保险保障率为1,不足额保险的保险保障率为1以下。

3. 偿付能力

【答案】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其到期债务的能力,即保险公司会计年度末资产价值减去负债价值的差额。当差额为正值时,表明其偿付能力尚且可以; 当差额为负值时,表明其偿付能力不足。各国政府都将偿付能力作为对保险公司监管的重要指标之一。

4. 实收保费

【答案】实收保费即保险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收到的保费,它包括己记录为上期保费收入但实际是在本期收到的保费,不包括记为本期保费收入,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由于应收保费比例过高,会导致部分利润虚增的现象。所以计算和考核实收保费以及相关指标,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实收保费=本期入账保费+本期初应收保费-本期末应收保费

公式中的本期初应收保费,就是上期末的应收保费。

5. 经济管制论

【答案】经济管制论也被称做“政治”监管理论。该理论认为监管将在现有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内,通过不同私人利益集团的讨价还价而确立。这里的利益集团包括消费者、监管者、政治实体(法院和立法机构)以及被监管的行业。利益集团的影响取决于政治资源的丰裕程度、监管

事项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这些集团具有不同的性质,因此讨价还价的结果也会依监管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经济管制论有两个前提:首先,国家是强制权的基本源泉,利益集团确信国家运用强制权能使该集团的处境得以改善; 其次,当局选择使效用最大化的行为是理智的。这两个前提导致一个假设,即监管的供给是为了满足利益集团收入最大化的需求。监管是利益集团为增加自身收入,通过国家权力从社会其他团体手中重新分配财富的途径。即政治体制是理性地建立起来并被理性地使用的,也就是说,它是实现社会成员愿望的合适的工具。

6. 保险监管的成本

【答案】保险监管的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种。直接成本指监管机构实施监管过程中支出的成本,如经常性的工资等行政开支、各种检查费用等,再加上各保险机构为配合监管而提供报表、提供检查场地、配备人员配合各种检查而支出的成本; 在存在再保险制度的条件下,监管的直接成本还包括再保险机构对遭受损失的投保人所支付的赔偿。间接成本则指因保险监管机构实施监管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由于监管限制了充分竞争而造成的保险体系的效率损失及由此造成的全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损失。

7. 告知

【答案】告知又称为如实告知。狭义的告知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前或订立合同时,双方互相据实申报或陈述。而最大诚信原则中的告知是指广义的告知,即保险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经或应知的危险和与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向保险人作日头或书面的申报; 保险人也应将对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知投保人。

8. 推定全损

【答案】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兔; 或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

9. 近因

【答案】近因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它直接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是促使损失结果发生的最有效的或是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当承保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10.终身寿险

【答案】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为

止。即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终身负责,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有给付保险金义务。终身保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或称为退保金)。终身保险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①普通终身保险,即保险费终身分期交付。②限期交费终身保险,即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分期交付,期满后不再交付保险费,但仍享有保险保障。交纳期限可以是年限,也可以规定交费到某一特定年龄。③交终身保险,即在投保时一次全部交清保险费,也可以认为是限期交费保险的一种特殊形态。

二、简答题

11.政府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主要表现在哪此方面?

【答案】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政府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准入和股权变更的监管

通常来说,只有当有关当局发放许可证,拟设立的保险公司方可开展保险业务。为了获得许可,拟设立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形式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条件如经营者的资格、管理技能、职业道德等。

保险监管机构应监督辖区内保险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设定股权变更的明确要求。监管机构应建立评估变更适当性的标准,包括对新的所有者、董事、高管及商业计划的评估。监管机构应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提供控制权变更的报告。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控制权的取得者或保险公司应及时将控制权的变更情况报告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需要提交文件的要求应视其辖区的具体情况而定,应对控制权变更给出明确的界定,并允许监管机构对交易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监督。

(2)对公司管理和市场行为的监管

这是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的很重要的一环,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平合理的保险价格和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的主渠道是接受公众投诉,从中可以调查判断保险公司的管理层有无利用其专业技能欺骗公众、损害股东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公司的承保行为是否存在欺诈和不公平歧视等。

(3)对公司的整顿、接管与破产的监管

监管部门对有违规行为公司的处理是由轻到重逐步进行的。最初发现公司具有不法行为,监管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更改; 如果到期未予改正,监管部门可以停止公司的某些业务经营,重则还会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4)对保险业务的监管

①保险业务范围监管

保险业务范围的监管是指对有权开展保险业务的机构是否在范围内行为实施监管,禁止没有取得授权而开展全部或部分保险业务的行为。

②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

保险条款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关于保险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处于相对被动状态。因此,各国保险监管部门为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都不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