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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612法理学、民法学之《法理学》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摘要

一、简答题

1. 怎样理解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答案】(1)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

党的领导通过党的政策来实现。党的政策对法治起指导作用,法治对党的政策有制约作用。 ①党的政策对法治的指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宪法》、法律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

党在领导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时,党的政策(意志)经过法定程序变为成为法律,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产生法律拘束力,并监督其实施。

②法治对党的政策的制约作用

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人民民主和法治的关系①人民民主与法治的概念

民主,是指多数人治理的政体,与专制或寡头政治相对照。我国的民主方式是人民民主。 法治,是指主要依靠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治理国家。

②人民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a. 法治保障人民民主的运作

法治通过制度设置使国家的各种权力依法运作并最终控制在人民手中,规定民主权利,保障权利的行使不受干扰和侵犯,对立法设定严格的条件和程序以减少不良法律产生的可能性,要求对执法和司法设定严格的条件和程序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专横权力的危险。

b 人民民主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脱离民主的法治是通过法制对人民的专制,可能导致专制和集权,人民民主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2. 法治与法治国家的区别。

【答案】(1)法治与法治国家的概念

①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②作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模式,“法治国家”是指国家依靠正义之法来治理国政与管

理社会,从而达到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法治理念得以实现,良好的法秩序得以形成。

(2)法治与法治国家的区别

①与“法治”的起源不同。“法治国”最初是个德国式的概念,它源起于康德、费希特等近代德国思想家的政治学说。在康德的政治思想中,国家与法律密切联系的关键在于它们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作为规定什么是正确什么是不正确的标准,法律是超越个人意志的人们公共意志的一种产物。尽管这种思想也认为国家必须依法管理,国家权力的行使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然而这种观点经实证主义法学的演绎,使得法律仅仅被看作强者的意志,而不顾及法律本身的正义性,由此使法律沦为一种工具。这种思想后来主导犷德国近代的宪政运动,并成为大陆法系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法治国”的思想更多的是指“行政主治”和“依法统治”。

②尽管现实中的法治受到历史和文化特殊性的影响而使得不同国家的法治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从根本上看,作为一种政制模式,法治国家蕴含着法治的基本精神和价值关怀,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国家在本质上应更多的具有相似性。

③在当代中国,法治应该是一个系统、完整的概念,它既应该是一种治国之道,又应该内含对良好法律制度的追求; 它既应该在观念上体现宪法和法律至上权威、制约权力和保障权利以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价值理念,又应该在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过程中将这些价值理念付诸实施,转化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

3. 简述法律规则的确定性。

【答案】法律规则是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是法律规范的最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法律规则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其确定性。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具体明确。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旨在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法律规则的调整方式针对的是一般行为,因此,法律规则是刚性的,确定的。它预设具体的、明确的假定条件,规定了明晰的法律后果; 它对行为或裁判设定刚性的确定的标准或要求。

(2)在适用范围上,由于内容具体、明确,法律规则只能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比如,《民法通则》中“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的规定,只适用于不当得利一类的民事行为。

(3)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的。如果一条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是既定的,那么,或者该规则是有效的,或者该规则是无效的。

4. 试述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古典自然法学派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答案】(1)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①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法学的主要贡献在于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科学地揭示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 法是“意志”的体现

“意志”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如满足一种要求,获得某种利益)而产生的自觉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是支配人的思想和行为并影响他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精神力量。

b.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统治阶级”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因此,“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c. 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法所反映的意志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由统治阶级的正式代表以这个阶级的共同的根本利益为基础所集中起来的一般意志。

d. 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奉为法律”,就是经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客观化、物化为法律规定。

(2)古典自然法学派关于发的本质的观点

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对此存在两种观点,大多数人认为法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他们把法划分为自然法和制定法(也称成文法)。自然法先十人类而存在,而制定法是国家建立以后制定的,后者必须服从前者,必须体现和反映人性的要求。卢梭的观点与此不同,他把法的本质归结为“公意的体现”,这种观点在法国《人权宣言》中得到肯定和体现:“法律是公众意识的体现”。

5. 如何理解毛泽东思想中的法律思想?

【答案】法律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中国无产阶级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一般原理来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的具体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进程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它不仅揭开了中国法律思想发展史的崭新篇章,而且为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1)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作为观察中国法律状况的工具,分析中国的法律问题,开展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和法制运动,并且取得了胜利,确立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诸如,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保障人权,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管制,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审判公开,死刑复核,辩护,人民调解制度等。这些无疑表明了新民主主义法律文化的基本性质,进而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发展创造了条件。

(2)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催生了当代中国的第一次法律革命。这场法律革命适应全新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的需要,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政权形式、政府组织和运行机制,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属性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属性,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法律思想、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工作方针。比如,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思想; 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原则,确保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