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832管理学之土地管理学总论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土地与土壤
【答案】土地是指位于地球表面一定范围之内的各种物质与相关空间,它是由自然因子、生态因子、经济因子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在一定产权制度影响下,随社会生产力发展而作动态变化的自然历史综合体,
土壤是指土地综合体中极其重要的构成要素,尤其是农业土地更是如此,但是,它不能等同十土地而代替土地。
2. 土地
【答案】土地是由地球上的生物、空气、水文、地形地貌、土壤、岩石等自然因素以及人的活动成果所组成的一个综合系统,其中各项要素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土地的功能。土地不仅是一个自然综合体,还是一个社会经济综合体,同时土地也是一个历史综合体。
3. 土地权利
【答案】土地权利是指权利人按照法律的规定直接支配土地的权利。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力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物权。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 土地使用权也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 土地所有与土地所有权
【答案】(1)土地所有是指对于土地的全部的拥有或占有。
(2)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作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我国土地所有权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土地为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所有权可分解为占有权(是指权利主体对其土地的掌握和控制)、使用权(是按照土地的性能和用途进行事实上的利用和运用)、收益权(是基于行使土地所有权而取得的经济收入)和处分权(决定土地在法律上的命运,集中体现所有权的作用)。
5. 可持续发展
【答案】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其主要原则有公平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
6. 土地发展权
【答案】土地发展权是土地变更为不同使用性质的权利,是一种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分割而单独处分的财产权。它既可以与土地所有权合为一体,由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拥有者支配,也可以单独支配,它是土地处分权中最重要的权利。
土地发展权包括:农地变更为非农用地的发展权或称之为农地发展权; 未利用土地变更为农用地或建设用地的发展权; 在农地使用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扩大投入的发展权; 在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的发展权。
二、简述题
7. 简述土地监察的方法。
【答案】(1)土地监察方法是土地监察主体作用于客体(即对象)的桥梁,土地监督主体要完成土地监察任务实现土地监察标准所必须运用的方法。
(2)土地监察的方法
①超前控制方法
借助政务公开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土地违法现象实行超前控制,预防其发生。如公开用地
,审批审基地“三上墙”,公开审批制度,各项所需用地顺序排队、农户建房用地“三年早知道”
土地监察办法和制度。
②跟踪检查方法
通过各种途径对各项建设用地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如实行建设用地挂牌制度、实行定期现场察看制度、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建立群众举报制度等。
③目标管理法
将依法管理土地和干部目标管理挂钩,用“加压”的办法,防止和杜绝管理者违法行使土地管理权。如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签订土地管理承包责任状,政府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目标管理责任书,政府间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等。
④土地违法案件处理的特殊方法
协作处理法是指某些土地违法案件同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需与行政监察机关、党的纪检机关、经济监察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公开处理方法是指对某些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公开处理的制度,即在处理时,组织干部和部分群众到场,请新闻舆论界公开报道以造成声势,威慑违法者和扩大教育面,起着“惩一警百”的作用。
8. 简述土地所有权国家限制的主要内容。
【答案】(1)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作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2)土地所有权国家限制包括以下内容
①土地所有权纵向范围限制—空间权的创立
作为对土地所有权根本限制的权利,空间权是指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土地上、下特定空间享有的排他支配权。如同土地有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区分一样,空间权也有空间所有权与空间使用权之区分。空间权的客体是空间,与土地所有权效力范围内的空间不同的是,它是从传统土地所有权的客体—空间分割出来的那一部分空间,是土地所有权人享有的空间以外的空间。空间虽然是无形体,但是,空间最终是对特定地表空间的特定化,空间不可能脱离特定土地而存在。从这个角度讲,空间属于不动产范畴。空间权的产生是为同一块地表上的空间成立许多不同所有权的一种法律上的制度安排,因此,空间权应该还属于物权的性质。
②土地所有权横向范围的限制—水权的创立
传统民法一般将水看作土地的物质组成部份,与土地同为一个客体。土地所有权人当然享有地表、地下的水现代民法不再概括地将水作为土地的组成部分,而是根据水量的大小以及水源的具体利用,将水从土地分离出去作为独立的权利客体,土地、水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从水所赖以存在的土地来看,水与土地的关系是土地的横向范围问题,即由水覆盖的土地是否属于民法所称的“土地”范畴。各国民法都确定,水所覆盖的陆地属于民法上土地的范围,但海洋水体所覆盖的土地不属于土地的范畴。
③土地所有权地下物质支配之限制—地下资源的权利限制关于矿业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我国《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由此可见,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和地下资源所有权属于两项完全独立的权利,因此,土地和地下资源分别由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调整。一切矿产资源,不分矿种和地位,无一例外地属于国家所有,完全排除矿产资源集体或个人所有权的存在。
④土地所有权地上附着物限制—森林权的创立
按照传统的土地观,土地之上的树木属于土地的一部分,原则上不能成为独立的客体。但是,根据现代土地观念,树木不再看作是与土地一体的客体。虽然,在物理属性上,树木与土地不能分离,但是在法律上完全可以将两者登记为不同的物,从而完成两者的分离。土地所有权人不再当然享有地上附着物树木的所有权。土地与树木可以分别所有与处分。
9. 试述土地利用现状的评价内容和方法。
【答案】(1)土地利用现状评价的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数量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土地利用影响因素分析和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①土地利用数量分析。土地资源均以一定量存在于地表空问。土地利用数量分析,首先分析已利用土地和未利用土地的数量及其占规划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其次,掌握各种地貌类型、土壤类型和不同坡度等自然状况下的土地资源的数量。
②土地利用结构分析。土地是国民经济各部门重要的物质条件,各部门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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