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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治理论与实践809宪法与行政法学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公民与人民

【答案】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两者具有明显的区别:

(1)范畴不同

①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②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小同历史时期有着小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

①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

②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3)后果不同

①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

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

2. 宪法规范

【答案】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宪法规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宪法规范的政治性; ②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与限制性; ③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④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 ⑤宪法规范的制裁性; ⑥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⑦宪法规范的历史性与概括性。

3.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案】(1)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刚性宪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③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

(2)柔性宪法是指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

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以英国为典型。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宪法分类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这种分类的意义是有限的:

①刚性与柔性之分无从解释宪法修改的难度;

②世界上大部分宪法属于刚性宪法,然而这些宪法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

4. 事先审查

【答案】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在法律生效之前就对其合宪性予以审查的一类宪法审查方法。从立法的准备阶段到规范性法律文件颁布,司法机关都应到场参加,提出建议和意见,纠正违法的立法行为。立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在司法机关监督审查的视线内。事先审查可以防患于未然,避免不正当立法的出台,避免造成社会关系的混乱,同时又维护了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5. 宪法修正案

【答案】宪法修正案是指以修改宪法年代的先后重新设立条文,附于宪法典之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凡与新条文相抵触的旧条文一律无效。宪法修正案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宪法修正案主要有以下三种功能:①废除宪法原来的条款或者内容:②变动宪法中的规定:③增补宪法的条款或者内容。

6. 宪法形式

【答案】宪法形式是指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惯例等宪法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宪法的形式是宪法的外在表现,是宪法内容的载体,宪法的形式直接决定一国宪法的体系。宪法形式在各国的差异较大。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宪法模式: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国家和不成文宪法国家在宪法形式方面差异很大,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专门的宪法典。

7. 比例代表制

【答案】比例代表制是指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政党依其所得票数,按比例选出代表的制度。比例代表制的选举结果能公平反映各政党的政治实力,使党员人数多的政党多出代表,人数少的政党也可依比例选出少数代表,并可将死票减少到最低限度。

8. 单一制、联邦制与邦联

【答案】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但一般说来,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型。

(1)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2)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

结构形式。

(3)邦联是指若干主权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

二、简答题

9. 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

【答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除前言外、由17条组成。其主要内容是:

(1)确认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性质。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其目的是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在华帝国主义势力,逐步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

(2)确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下农兵代表大会及在其闭会期间的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它们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3)赋予工农劳动者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规定16岁以上的共和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工农劳苦民众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山和受教育的权利; 实行妇女解放,承认婚姻自山等。此外,大纲还规定了苏维埃共和国在经济、民族和对外等方面的基本政策。该大纲虽然还不是在全中国范围内实施的完备的宪法,但它肯定了中国人民通过武装斗争取得的民主成果,因而对中国革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10.如何看待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答案】对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1)国家权力配置日趋平衡、科学。国家权力的三个方面都应受到限制:

①中国宪法对行政权的控制将更加科学。这种控制来自于各个方面:

a. 宪法限制。宪法对行政权给子了明确规定,这是行政权必须遵守的底线。

b. 立法限制。拥有立法权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的方式对行政权的界限加以规定。 c. 司法限制。行政诉讼制度为司法权制约行政权提供了制度途径,在行政权侵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情况下,相对人可将行政机关诉至法院。

d. 行政自律。行政机关可通过内部措施对行政权进行自我约束,减少行政违法现象的发生。

e. 社会监督。随着公民权利的日渐完善,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媒体监督、参与决策、听证等)对行政权加以监督。与此相应,立法权也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在我国,这主要表现为完善的宪法保障机制的确立。

②立法保障机制的确立。由于立法权的行使也可能违反宪法,侵害公民权利,因而依据宪法控制立法权也是我国宪法未来的发展趋势。

③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司法权的强化可表现为两个方面: a. 原本由行政机关行使的部分职权将转移到司法机关。

b. 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

(2)公民基本权利将得到重大发展。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将主要旱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