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大学管理学院872财政与社会保障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军人抚恤优待
【答案】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是军人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战争年代建立至今,己经走过了较长的历程,现行法律依据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该制度强调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民政部门是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主管机关,该制度的内容包括死亡抚恤、遗属一次性抚恤及定期抚恤、残疾抚恤、军人生活与交通优待、残疾军人医疗优待等。
2. 公平
【答案】公平,即公正、平等,指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包括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多个方面。对社会保障制度而言,不但要实现社会成员享有社会保障机会和权利的公平,而且要达到主体各方的负担公平; 不仅要确保起点公平,而且要努力维护过程公平,力求接近结果公平或者努力缩小结果的不公平。
3. 农村五保制度
【答案】五保制度,五保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是针对农村中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弱、孤、寡、残疾人员,由乡、村两级组织负责向其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保教等五个方面的援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4. 第三次分配
【答案】第三次分配是指慈善事业机制,是针对收入分配制度而言的,其是在道德力量作用之下的收入分配,与个人的信念、社会责任心或对某种事业的感情有关,基本上不涉及政府的调节行为,也与政府的强制无关。在现阶段,社会上可能只有少数人自愿转移出一部分收入,从而对缩小收入差距的影响很小,但从长期来看,道德力量对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是会逐渐地(尽管是缓慢地)增大的,因此它的影响是广泛的,它所发挥作用的领域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无法比拟的。
二、简述题
5. 立法先行是国际社会保障改革的惯例,试分析一下我国社会保障改革为什么没有做到立法先行?
【答案】(1)立法先行是国际社会保障改革的惯例
①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都是通过立法来确立的,先立法后实施办法是这一制度的内在要
求。这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险制度是消除劳动者后顾之忧和不确定风险而给人以安全感与安全预期的,这一制度主体各方的责任也只有通过立法机关的讨论才能实现合理分担,这一制度的公平性、强制性与可靠性更是需要通过上升到法律规范才能得到保证。
②政府作为社会保险制度责仟主体的一方,可以主导这一制度,但不能包办这一制度,其制定的社会保险法规也不足以确立这一制度,其强制性不足以促使用人单位全部参与,公平性则因为政府也有自己的利益问题而可能导致失衡。
因此,社会保险制度不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律规范,便不可能走向定型与稳定。
(2)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没有做到立法先行的原因分析
①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选择了渐进改革的发展道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不可避免地采取了试点先行、逐渐推进的改革方式。现在的社会保险立法,既不是对20世纪50年代劳动保险立法的简单继承,也不可能像其他国家那样在没有制度的条件下,通过制定全新的社会保险法律来确立。我们只能在以往社会保险改革与制度建设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来最终促使这一制度走向定型、稳定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②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还在进行之中,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与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不一,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险立法还不可能一步到位,一些具体问题甚至是重大问题,还难以在现阶段的社会保险立法中加以明确。对一些一时无法通过立法规范的事项,可以通过授权中央政府制定相应的法规进行调控,以后再通过修正社会保险法律来完善。
6. 什么是“福利国家”? 它的起源是什么?
【答案】(1)“福利国家”的含义福利国家模式,是指主要以英国、瑞典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实行由国家高度统一管理和支配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其目标在于对每个公民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险,诸如疾病、灾害、老年、生育、死亡以及鳃、寡、孤、独、残疾都给予安全保障。
(2)“福利国家”的起源
国家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1920年,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奠定理论基础,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张由政府扩大财政开支以拉动内需,1942年11月,贝弗里奇提出改进社会福利的报告成为政府社会立法的白皮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工党政府陆续实行了社会保险、家庭津贴和全民医疗保险法案,直至1948年工党领袖艾德礼宣布英国成为“福利国家”。此后,这种社会保障制度又广泛应用于北欧各国。
7. 中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有:
(1)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起码生活水平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的一个重要子系统。我国的社会救助的主要项目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和灾害救助。
(2)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障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能够就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后顾之忧。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日益中日益重要的子系统,中国的社会福利子系统的包括如下主要项目:
①老年人福利,主要是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福利;
②残疾人福利,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事业、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就业和其他相应的福利; ③妇女儿童福利,如妇幼保健、儿童免疫、孤儿收养、妇幼津贴等; 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等。
(4)军人保障
军人保障是以军人为保障对象的一个综合性保障系统,我国现行军人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军人抚恤优待、军人保险、军人安置保障和军人福利。
(5)补充保障
在我国,除了政府主导并由专门法律具体规范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以外,还有一些非正式的社会化保障措施同时存在并发挥着相应的社会保障功能作用,如慈善事业、社区服务、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客观上均不同程度地发挥着社会保障的作用。
三、论述题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正式公布,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请介绍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实际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的条文进行分析。
【答案】2010年10月28日正式公布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领域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次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的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在社会保障制度及法制建设方面有着重大的意义。
(1)《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2章98条。分别是:①总则; ②基本养老保险; ③基本医疗保险; ④工伤保险; ⑤失业保险; ⑥生育保险; ⑦社会保险费征缴; ⑧社会保险基金; ⑨社会保险经办; ⑩社会保险监督; ⑪法律责任; ⑫附则。每章下面都对其相关内容作了详细说明。这一法律主要对社会保险领域的五大险种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解释和规定,并对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说明,明确了社会保险的费用征收模式以及基金的运营投资手段,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及经办责任和义务,此外,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了明确的说明,这对于社会保险的规范化、效率化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一条文主要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①在颁布该法律之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实行的是区域性统筹,而不是全国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