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612民商法之商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简述题
1. 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对保险人而言,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只有当投保人或受益人违反法律的规定,或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保险人才可以解除合同。依此,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可分为法定条件解除和约定条件解除两种。
(1)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
①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除外;
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④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⑤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依法中止的,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⑥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所作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⑦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维护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⑧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2)保险人的意定解除权
意定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解除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提出的保险合同之解除多为意定解除。
2. 简述保险利益的意义。
【答案】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认可的利益,即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将遭受经济损失。
保险之所以重视保险利益,其意义主要有三个方面:
(1)可以防止将保险作为赌博的工具。保险与赌博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保险利益。如
果允许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那就意味着随意以别人的财产或身体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可以不蒙受任何损失而获得保险金。这样,保险就失去补偿损失的意义而成为赌博,不仅不利于保险业的发展,而且会损害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
(2)可以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道德危险是一种人为的危险,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而能获得赔款,就可能有意识地制造危险。保险利益则消除了产生道德危险的根源。
(3)可以限制保险补偿的程度。保险利益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它使保险人的赔偿有了一个客观的标准,并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因投保而得到额外的利益。当然,人身保险有所不同。由于人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估量的,因而保险利益与保险金额并无关系。只要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那么,当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的时间届满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即可依照保险金额获得赔偿。
3. 如何理解海上运输关系与船舶关系属于商事关系的范畴?
【答案】《海商法》第1条规定,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可见,在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对象是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
(1)海上运输关系
海上运输关系是指基于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与海上运输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
根据《海商法》第2条的规定,海上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而海上货物运输(我国)不包括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海上运输关系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海上运输关系,如海上货物和旅客运输关系、海上拖航关系、船舶碰撞关系等,同时也包括一部分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海上运输关系。
(2)船舶关系
船舶关系是指基于船舶而发生的各种关系,也就是以船舶为客体的关系。
任何海上运输关系,都离不开船舶。因此,基于船舶而发生的各种关系也就成为海商法的调整对象之一。船舶关系可以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也可以发生在不平等主体之间。前者如船舶所有权关系、船舶抵押权关系、船舶优先权关系、船舶租用关系等:后者如船舶登记关系、船舶检验关系、船舶航行权关系等。
4. 试述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及其发展取向。
【答案】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股东)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相互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两个方面。
(1)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
①大陆法系型
大陆法系型,又称双层委员会制,其特征在于吸收劳方(职工)参与公司管理,强调公司的
稳定发展。在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关系上,又有两种模式:
a. 双层型,由监事会推选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在监事会与董事会构成的双层结构中,体现民主管理的监事会居于负责经营管理的董事会之上;
b. 并列型,监事会或监察人和董事会同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在双层结构中处于并列地位。 ②英美法系型
英美法系型,又称单层委员会制,其特征在于公司的权力集中于资方,强调在资本的流动中提高效率。在这种治理结构中,除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关外,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由股东推选的董事会行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通常不设专门的监事会或监察人。在英美法系国家,资方与劳方(职工)之间有等级差别,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职工不过是受公司雇佣为公司服务的雇员,对公司的决策影响不大。
(2)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取向
①效率优先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权力或权利的分配应该成为增强公司营利能力的手段。对瞬息万变的现代商事活动,公司治理结构的确定必须适应市场对决策高效的要求。因此,现代公司法呈现出弱化股东会权利、强化董事会功能的发展趋势。不仅如此,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现代公司运营实践基于对效率优先的强调,显示出进一步弱化董事会作用、强调具体经营者(董事长、经理)的功能。
②兼顾公平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强调兼顾公平意味着,首先要保证资本平等,其次要保证公司对内、对外利益之均衡,最后要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予以特别的保护。一个公司为追求效率,连起码的公平都不顾,它就无法赢得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就无法营造适宜的发展环境,也就无法获得持续的高效率。
5.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应如何确定?
【答案】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依照下列标准确定:
(1)船舶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
①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②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是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③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舶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损坏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
①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由于海损牺牲无须支付的运费计算;
②货物损坏的,在就损坏程度达成协议前售出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