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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637社会保障学之社会保障概论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受益基准制与缴费基准制

【答案】受益基准制与缴费基准制的解释与比较如下:

(1)受益基准制与缴费基准制的解释

受益基准制(Defined benefit System)又称“待遇确定型”,是指受益人的社会保险津贴的获得方式和数额取决于事先规定的受益标准,比如工龄、年龄以及实际生活需要等,而与实际的缴费额和缴费年限无关或关系不大。

缴费基准制(Defined contribution System)又称为“缴费确定型”计划,是指受益人社会保险津贴的获得取决于本人过去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所缴纳资金的数量,而且是谁出资谁受益,受益与既往的资金贡献对等。这种方式意味着受益人的缴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固定的,而其受益程度则根据缴费所形成的基金(受缴费时间长短、费率水平高低、收缴率等因素影响)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投资收益(受投资管理水平以及资本市场运行等因素的影响)加以确定。

(2)受益基准制与缴费基准制的比较

一般来说,无论是短期性津贴项目,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还是长期性津贴项目,如养老保险、伤残保险等,受益基准制都具有适用性,而缴费基准制一般只适用于长期性津贴项目。从它们所承受的风险类别来看,在受益基准制条件下,投资风险、伤残风险等各种风险是由基金管理者或筹集者承担而不是由受益人来承担,但受益人却要承担雇主破产的经济风险或政府不认账的政治风险,相反,在缴费基准制条件下,投资风险、伤残风险和长寿风险完全由受益人承担而不是基金管理者或筹集者承担。

2. 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

【答案】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的解释与比较如下:

(1)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的解释

社会福利是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除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这三者以外的有关社会保障措施,其内容包括公益性福利、职工福利、妇女和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及住房福利。

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特定优抚对象一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残废军人、退伍官兵及其家属所给予的优待、抚恤和社会褒扬。

(2)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的比较

①从保障对象来看

社会福利按照其不同的项目面向特定的群体,其范围较广; 社会优抚仅针对的是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残废军人、退伍官兵及其家属。

②从保障性质来看

社会福利不仅保障个人和整个社会的生存需要,还要保证个人和社会有发展的可能。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 社会优抚是对特定优抚对象给子的优待、抚恤和社会褒扬。

③给付方式来看

社会福利以提供社会服务为主; 社会优抚主要包括优待、抚恤和社会褒扬等形式。

3. 养老保险

【答案】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它的目的是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同时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手段则是在劳动者退出劳动岗位后为其提供相应的收入保障。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项目,显然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和一般特征,但与劳动者面临的失业、疾病、工伤及其他社会风险相比,作为以化解老年风险为己仟的制度安排,养老保险的特征更为显著,它可以概括为普遍需求、地位特殊、长期性、管理复杂等。

4.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答案】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对经济学家而言,这个词汇通常用于无效率状况特别重大时,或非市场机构较有效率且创造财富的能力较私人选择为佳时。另一方面,市场失灵也通常被用于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市场失灵的原因有:公共产品、垄断、外部影响、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的表现有:市场调节的滞后性、垄断、外部负效应、寻租等。

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或者说政府做出了降低经济效率的决策或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政府失灵的表现有:政府公共决策失误,政府工作低效率,政府寻租以及政府部门的扩张。

5. 社会保险负担系数

【答案】社会保险负担系数是已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人数分别与参加各项保险的职工人数之比。该指标反映了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负担程度,系数越大,说明职工负担程度越重; 反之,则越轻。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负担系数一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人数一己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人数。

6. 再分配

【答案】国民收入的冉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在全社会范围内继续进行的分配。国民

收入再分配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部门、国家经济建设、建立社会后备基金、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而进行的,国家财政、税收、信贷、利息、保险费、价格等经济杠杆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工具。再分配是政府对市场产生不良后果的矫正,在于弥补市场失效,使社会财富分配更加合理化,缩小初次分配按照效率原则形成的差距。再分配是以国家强制力和公共权力为基础的,其运行效果的优劣受制于政府可动用的经济资源和强制力的大小。

7. 医疗保险

【答案】医疗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伤害时提供的社会保险项目,既包括医疗费用的给付,也包括医疗服务。医疗保险目的是恢复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补偿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的生活开销,在各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医疗保险是仅次于养老保险的又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8. 福利国家

【答案】福利国家是指对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带有全民福利象征模式的国家。福利国家理论由德国新历史学派(又称讲坛社会主义者)的施穆勒、布伦坦诺等人提出。该学派强调国家的经济作用,认为国家除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外,还有一个“文化和福利的目的”,主张由国家兴办一些公共事业来改善国民的生活。1912年,庇古的福利经济学为“福利国家”蓝图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二、简答题

9. 为什么要突出强调社会保障管理法制化?

【答案】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社会保障法律和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目的均是为了赋予国民以相应的法定社会保障权益。社会保障法制化是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的保证。社会保障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法律制度是实现社会保障理想的重要基础和保证。社会保障法制化的价值包括两种:

(1)内在价值,即社会保障法所固有的价值。社会保障法制化的内在价值可作如下解析: ①法律的目的之一就是追求公平与正义,通过法律的规定可以使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更为公平、合理。

②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可以使社会保障主体的权利义务获得一种确定性。

(2)外在价值,即社会保障法所具有的相对于其他社会目标来说所具有的工具价值。具体表现在:

①法律对权利义务可以起到资源配置作用,只有通过法制化,才能使社会保障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明晰化。

②只有通过法制化,才能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有序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