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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大学政法学院702法学综合(宪法、刑法)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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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大学政法学院702法学综合(宪法、刑法)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一) ... 2 2018年宁夏大学政法学院702法学综合(宪法、刑法)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二) . 15 2018年宁夏大学政法学院702法学综合(宪法、刑法)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三) . 29 2018年宁夏大学政法学院702法学综合(宪法、刑法)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四) . 45 2018年宁夏大学政法学院702法学综合(宪法、刑法)之宪法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五) . 61

一、概念题

1. 宪法的指引作用

【答案】宪法的指引作用是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这主要通过权利和权力的设定来实现。

2. 司法审查制

【答案】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是指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反宪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美国就是实行这种模式的典型。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

3. 宪法权利行为

【答案】宪法权利行为是指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在政治关系层面,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主要包括参政行为和政治抵制行为。前者是公民对参政权,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政治关系运行产生积极影响; 后者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抵抗权,如罢工、游行、示威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抵抗国家权力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4. 制宪权与修宪权

【答案】(1)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力,可以理解为制度化的制宪权。

(2)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关系如下:

①制宪权、修宪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

②当一个国家通过国民投票决定宪法修改时,这种国民投票权也是一种源于制宪权的修改宪法行为,但不可能是原始的制宪权。

③有时制宪权与修宪权行使主体相同,但其行为的性质不同。

5. 宪法侵害与宪法停止

【答案】宪法侵害是指明知违宪,但发布违背宪法的命令或采取违背宪法规范的措施,其本质上是一种违宪行为。宪法停止是指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暂时中止宪法规范中特定条款效力的情况,宪法停止分为合宪的宪法中止与违宪的宪法中止。

6. 比例代表制

【答案】比例代表制是指依一定的计票方法,使各政党依其所得票数,按比例选出代表的制度。比例代表制的选举结果能公平反映各政党的政治实力,使党员人数多的政党多出代表,人数少的政党也可依比例选出少数代表,并可将死票减少到最低限度。

7. 宪法实施评价

【答案】宪法实施评价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和公民个人以宪法规范、立宪价值取向及社会发展需要等为标准,对宪法实施行为和实施结果所作的价值评判。它反映了评价主体对宪法及其实施的态度和倾向。宪法实施评价包括实施行为评价和实施结果评价。

8.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

【答案】(1)三权分立又称“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国家机关行使,以分别发挥其权力作用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并不是单纯的权力分工问题,它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防止权力集中。

(2)议行合一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的决定和执行高度协调一致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看作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其基本特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

(3)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都是国家管理机构的分立,且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处理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①法律地位不同; ②产生渠道不同:③授权方式不同; ④相互间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不同。

二、简答题

9.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具体体现表现为:

(1)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4)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应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

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10.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卞要区别是什么?

【答案】宪法解释是一种探求宪法规范客观内涵的活动,具体指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是1种广义上的法律解释,但是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有以下区别:

(1)宪法解释是把宪法规范适用于现实生活的过程与活动,解释过程与国家的政治共同体与社会基本价值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法律的解释并不必然与社会共同体与价值体系有关;

(2)就规范的结构与性质而言,一般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具体而明确的,在现实生活中进行解释或解释的空间比较有限,而宪法规范中包含着大量原则性与抽象性的内容,几乎所有的宪法规范客观上都存在解释的空间,需要通过经常性的解释活动补充和调整社会价值体系;

(3)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具有不同的思维模式;

(4)法律解释通常是通过具体的规范分析力一法解决法律与社会的冲突,而宪法解释思维是一种宏观的思维模式,从宪法价值体系的宏观角度揭示宪法的意义与内涵。

11.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制度。

【答案】公民的财产权意味着:人人有权单独占有或与他人合有财产; 任何人之财产不容无理剥夺。 保护财产权历来为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国公民财产权的范围不断扩大,2004年对宪法进行修改时,把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制度体现在宪法第十三条:

(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则产不受侵犯。

(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对于每一个公民而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财产权为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财产权为人们独立人格的形成奠定基本的物质条件。个人财产权的保障是市场经济秩序正常化的基本前提。

12.简述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权。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立法权:

(1)全国人大的立法权有:

①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人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②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有:①解释宪法; ②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④解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