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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企业重组问题研究

关键词:企业重组,上市公司,企业集团,国有股

  摘要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企业的兼并、收购、股权转让等活动日益增加,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企业的这些活动在我国理论界统称为企业并购或资产重组。 实际上,这些活动远远超过了企业并购或资产重组界定的范围。虽然在经济生活中有企业重组改制这一提法,但并没有明确地界定企业重组的内涵及外延。因此,本文提出了企业重组这一概念。"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之间通过产权流动整合,以及与此相联的企业治理结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等的改造,促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发展的活力,在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的过程。企业重组可分为三个层次的内容,分别是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制度重组。 上市公司作为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典范,对我国的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因此,本文以中国上市公司为例,总结了上市公司企业重组的历程,并对近几年来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细致的阐述。本文以1998年发生控股权转让的95家企业重组样本公司为例,进行实证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企业重组对提升企业的业绩有着明显的作用,同时,企业重组也促进了企业的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近年来,上市公司企业重组活动中,企业并购活动数量最多,股权转让次之。企业并购紧密相联的是企业集团问题。目前,人们普遍认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就一定要做大做强,组建大的企业集团。于是,企业中出现盲目扩张和追求多元化发展的误区。本文认为,只有在抓住主营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基础上的多元化发展和企业扩张,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企业集团的产生一般有两种形式:企业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有人认为只有企业主导型产生的企业集团才应大力扶持,对于政府主导型产生的企业集团应坚决取缔。本文分析了政府主导型企业集团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提出两种方式形成的企业集团都应合理发展的观点。 股权转让活动涉及到国有股减持问题。国有股减让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是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的一种有效方法。针对国有股减持问题,当前一种看法认为国有股比重应普遍降为20%~30%左右,这样才算国有股真正的减持。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本文提出国有股减持应当"进一步,退一步,放开中间"的观点,即,在关系国计民生自然垄断性行业,国有资本应独资经营;在竞争性行业的中小企业,国有资本应退出;在竞争性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国有资本视具体情况合伙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