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医科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616管理综合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军人抚恤优待
【答案】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是军人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战争年代建立至今,己经走过了较长的历程,现行法律依据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实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该制度强调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民政部门是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主管机关,该制度的内容包括死亡抚恤、遗属一次性抚恤及定期抚恤、残疾抚恤、军人生活与交通优待、残疾军人医疗优待等。
2. 医疗保险统账结合
【答案】医疗保险统账结合是指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明确划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支付办法。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筹调剂使用,按医疗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3. 公平
【答案】公平,即公正、平等,指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包括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多个方面。对社会保障制度而言,不但要实现社会成员享有社会保障机会和权利的公平,而且要达到主体各方的负担公平; 不仅要确保起点公平,而且要努力维护过程公平,力求接近结果公平或者努力缩小结果的不公平。
4. 恩格尔系数
【答案】在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即如果食物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很高,意味着家庭生活水平很低,收入只能维持现有生产力水平下的最低生活; 反之,如果食物支出比例很低,则意味着家庭用于满足其他生活需求的收入很多,生活状况肯定较好; 这种食物支出与家庭收支逆向相关的情况,被称之为“恩格尔定律”,即恩格尔系数。
5. 社会救济制度
【答案】社会救济制度是指这样的制度:是得到国家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6. 贫困陷阱
【答案】贫困陷阱是指这样一种情况:处于贫困状态的个人、家庭、群体、区域等主体或单元由于贫困而不断地再生产出贫困,长期处于贫困的恶性循环中而不能自拔。一旦掉进这种“贫困陷阱”,要想从里边跳出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贫困陷阱”为什么能够相对地把人锁定在贫困中,其基本原理是这样的:因为你穷,你就享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引起人力资本的退化; 因为你穷,你就缺少物质资本的投入,许多赚钱的机会因而与你无缘; 因为你穷,就限制了你的活动范围和自由,因而使你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且日益边缘化; 因为你穷,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和精神状态,从而一撅不振而荒度人生。
7. 三无人员
【答案】三无人员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城市居民,他们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达到最低生活水平而制定的社会救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来确定。直辖市、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相关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部门制定,报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8. 贝弗里奇
【答案】贝弗里奇是指被称为“福利国家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勋爵。1942年,英国以贝弗里奇为主席的内阁不管部大臣属下的一个社会保险和联合失业委员会,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建计划提出了一个《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问题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该报告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因其影响了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而被业内人士视为福利国家的奠基石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并为无数的经济学家和社会保障工作者所推崇、研究和学习借鉴。
二、简答题
9.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
(1)以家庭保障为基础,以农村居民为对象,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保障项目和保障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2)保障资金由个人、集体、国家共同负担,多渠道筹集,以个人和集体为主。
(3)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既要保障全体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又要调动他们自力更生、发展生产和履行社会保障义务的积极性。
(4)保障生活与扶持生产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生活服务、政策扶持相结合。
(5)政府组织、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在制度建设,并与农村各项政策相衔接。
10.确定最低生活标准的方法有哪些?
【答案】确定最低生活标准的方法有这些:
(1)市场菜篮子法
它是根据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确定必不可少的基本需求并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这种需求的标准的方法。1978年,美国人率先提出一整套划定贫困标准的具体生活消费指标,包括食品、房租、衣服、家具、交通、卫生保健、水暖电气、税收和文化娱乐,依据市场上这些生活必需品和有关服务项的价位,计算出维持人们生存和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基本需求的开支,从而得出最低生活保障线。在中国,各个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不一,即使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在市区与生活在郊区或郊县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一,就是因为市场价格与生活要素的差异所致。
(2)恩格尔系数法
它是根据一个家庭用于食物的支出在全部支出中所占的比例来衡量贫困程度的一种方法,源于恩格尔定律。根据恩格尔定律,国际上较为公认的标准是,凡食物支出占到家庭支出59%以上比例的,属于绝对贫困的家庭; 这一比例界于40%~59%之间的,则进入小康生活水平; 这一比例下降到20%~40%时,家庭生活便上升到富裕行列; 这一比例降到20%以下时,则属于极富裕阶层。在美国,只要家庭开支中有利用于购买食物以果腹的,便被视为贫困家庭和贫民,给予社会救助。它推出的“贫困线”便以此项食物支出的绝对额乘以3,得出最低收入标准。凡是收入等于或低于这一水平的家庭和个人,便有权享受救助。
(3)国际贫困标准法
这是由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一种收入比例法,它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最低标准。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定生产力水平下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所要求的平均消费价格。这种消费价格是社会的平均水平,是基于最高和最低之间的消费水平。社会救助是以满足最低生活消费为目的的,这种最低消费水平的确定可以一定时期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依据,向下进行一定比例的调整。一般情况下,最低社会标准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的50%w-60%o
(4)生活形态法,也称“剥夺指标法”
它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系列有关贫困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让被调查者回答,然后选择出若干“剥夺指标”并据此及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来确定哪些人属于贫困者,再分析他们被剥夺的需求以及消费和收入来求出最低生活标准。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以当地大多数人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贫困者的,并以此为基础做进一步的调查确认,于后进行救助。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香港学术界就有人对326位各界人士进行调查,得出的“贫困生活状态”是:无力为子女上学提供必需的学习用品,过年过节无力送礼,生大病买不起补药,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后立即就业,家中无电话,过年过节开不起舞会,等等。这种方法带有较强的主观性。
以上四种方法各有特色,具体到某个国家或地区采用哪一种方法或是兼用几种方法,要根据该国或该地区的基本情况来决定。即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