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部分)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UNCITRAL

【答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 ),是于1966年由联合国大会设立,致力于国际贸易法统一的机构。大会在设立贸易法委员会时承认,各国的国际贸易法律存在差异,给贸易流通造成了障碍,因此,大会把贸易法委员会视作联合国可籍此对减少或消除这些障碍发挥更积极作用的工具。委员会成立以来起草并制定了包括《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成立的统一法公约》和《关于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法公约》等诸多公约,为国际货物贸易法的统一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2. WTO

【答案】世界贸易组织(WTO ,是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发展而成立的正式国际组织,是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贸组织的职能,概括说来,是为世贸组织协定和若干单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提供方便和共同机构的框架,为各成员方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提供场所,对争端解决谅解规则程序进行管理等。我国己于2001年11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3. 银行信用证、L/C

【答案】银行信用证(LetterofCredit ,简称L/C是银行以本身的信誉向卖方提供付款信用与担保的一种方式。银行授权买方在符合信用证约定的项目下,以开证银行或指定银行作为付款人,开出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随附规定的货运单据,约定日期到期后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4.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

【答案】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按照居民纳税人的境内外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全额为基数计算其应纳税额,但对居民纳税人已在来源地国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额,允许从向居住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即以纳税人在来源地国已缴纳的税额来抵免其应汇总计算缴纳居住国相应税额的一部分,从而达到避免对居民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或财产价值的双重征税的效果。

5. 融资性租赁

【答案】融资租赁(Capital lease),又称“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他人出资购买承租人所需要的机器设备等标的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这些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是传统民法中信贷与租赁相结合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金融业与租赁业利用各自所长、互相渗透的结果。

6. 电子单证

【答案】电子单证(EDD ,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和协议用电子计算机对约定的信息和数据标准化、格式化,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自动交换和处理。19%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29届会议通过的《电子商业示范法》给ED1定义为:按照商定的标准将信息结构化并在计算机之间进行电子传递。

7. 定期租船合同

【答案】定期租船合同(time charter party),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租船合同的常见形式,指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把配各船员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书面协议。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出租整个船舶,承租人按月或日支付租金。定期租船合同最大特点是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出租人只负责船舶的维护、维修。

8. 布雷顿森林体系

【答案】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西方主要国家经济学家设计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是指战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本内容是建立一种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其要点:一是美元与黄金挂钩; _是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其目的是在国际贸易结算与信贷中实行固定汇率制度。1973年由于美元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

二、简答题

9. 简述不可抗力的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答案】(1)不可抗力的概念与性质

①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act of God)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如期履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②就一般情况而言,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前者包括水灾、旱灾、海啸、地震、咫风等; 后者包括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具体来说,不可抗力事故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该事故是在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

②事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不能预见的。但货币贬值、价格涨落,是普通的商业风险,作为商人,是可以预见的职业常识,因此不能算作不可抗力。

③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

④事故之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且人力不能控制、不可抗拒的。

(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①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责仟,只有当既有不可抗力因素,又存在当事人过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仟。解除合同还是延期履行合同取决于:a. 意外事故对履约的影响程度; b. 合同标的的性质; c. 意外事故与当事人未履行或未认真履行合同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事故发生后,要将事故的发生和自己的决定及时通知对方或在得到对方通知后,无论同意其意见与否,都应及时作出答复。我国原《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应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0.简述销售合同公约在要约的拘束力问题上是如何协调大陆法与英美法系的不同规定的。

【答案】据要约理论,要约在送达受约人时生效。要约在生效前的收回称为撤回; 要约生效后的收回称为撤销。各国法律都承认,要约发出后,只要尚未送达于受约人,要约人可随时使用更为快捷的方法将其追回。但在要约送达受约人后,是否可以撤销或变更其内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则适用不同的原则。

(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6条第2款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约人。”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只要撤销通知于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约人,要约可以撤销,基本采纳了普通法的观点。

(2)然而,在但书部分,该公约采纳了大陆法系的信赖原则,规定在合同成立前,写明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则不能撤销; 受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这种依赖行事,则要约不能撤销。

11.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能和管辖范围。

【答案】世界贸易组织(WTO ),是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发展而成立的正式国际组织,是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其基本原则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来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1)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8条专门规定了WTO 的法律地位,概括起来,WTO 具有如下法律地位:

①具有法人资格;

②每个成员向WTO 提供为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范围等于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11月21日通过的《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2)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3条专门规定丁WTO 的职能,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内容:①促进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的执行、实施和管理;

②为成员间有关贸易协议的后续谈判和未来有关新议题的谈判提供一个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