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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同济大学教育管理综合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

【答案】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是对教职工的智力、体力劳动能力所进行的科学、合理的发掘、组织和使用,为充分实现学校目标提供可靠的人力保障。

2. 科层制

【答案】科层制又称“官僚体制”。它是指像政府机关那样层次分明、制度严格、权责明确的组织模式。科层理论是由德国著名学者马克思·韦伯(MaxWeber )博士提出来的。在西方,官僚体制是与同僚体制相对应的一个名词,并非贬义。科层管理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①职位分类②权力分层③法定资格④委其责任⑤遵纪守法⑤理性关系⑦固定工资它既反映了工业革一命对工商业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法制社会的必然结果。这种以责任制为基础,以权力为核心的理性组织的权威性对提高行政组织的工作效率是有积极意义的。

3. 西蒙(Simon )的有限理性说

【答案】有限理性是指:人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的一种状态。这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有限理性的主要倡导者西蒙(Simon )提出的。西蒙认为:人类在经济的舞台上,面对了众多选择和决定,但是人储存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却十分有限。许多人想要依理性来行事,但却只具备有限的理性。因此他们努力消化庞大的信息,而且因为没有能力深入了解所有的可能性,于是往往选择了还算“差强人意”的解决方案。而非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主张的“最佳”解决方案。西蒙认为有限理性的理论是“考虑限制决策者信息处理能力的约束的理论”。他提议将不完全信息,处理信息的费用和一些非传统的决策者目标函数引入经济分析。

二、简答题

4. 教育信息公开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

【答案】教育信息公开,是指教育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也包括相关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获取、利用、传播、保存和负责处置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都应该向社会公开。

(1)教育信息公开的背景

①信息公开是世界行政改革的卞要趋势之一;

②信息公开是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入世为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契机;

④社会危机加速了信息公开的进程;

⑤教育信息不透明问题严重。

(2)教育信息公开的意义

①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影响教育公平的因素有很多,如经济因素、社会分层因素、政策因素等,而教育信息的不透明则进一步加剧了教育不公平,尤其是在学校招生与学生入学这个环节中,由于招生程序、招生规则,以及招生过程的不透明,给一些人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机会。教育信息公开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暗箱操作,促进教育公平。

②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学生安全

在实践当中,由于信息没有及时地公开,而使学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事件时有发生。教育信息的公开有利于各方面及时掌握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变措施,防止学生受害。

③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遏制教育腐败

教育腐败的成囚非常复杂,但其中有两条非常重要的原囚:一是权力高度集中,缺少制衡机制; 二是权力的行使缺少透明度,容易搞暗箱操作或权钱交易。因此,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一是要形成权力行使的合理制衡机制,避免掌握权力的人滥用权力; 二是改变权力行使的方式,使其过程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而实行社会监督的前提则是信息的彻底公开。

④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

我国一方面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教育资源的极度浪费,资源浪费与资源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我国办学效益的充分发挥。教育经费的使用由于缺乏透明度,失去了强有力的监督,从而降低了办学效益。

⑤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改进教育质量

政府要对整个教育系统进行监控,首先必须拥有足够的信息,才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与引导,保证教育质量的提高。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信息公开也有利于将竞争机制引入教育领域。在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家长根据自身的教育需求选择不同的学校,促进学校的“优胜劣汰”,从而最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 教育信息公开包括哪些要素?

【答案】教育信息公开是个系统工程,主要涉及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方式、信息公开的保障四个要素。

(1)教育信息公开的主体

教育信息公开的主体涉及义务主体与权利主体两个方面。

教育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也包括相关的政府机构)是教育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教育部门负有信息公开的义务,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①信息的公共性。因为教育部门行使的公共权力是由公众所赋予的,教育部门所花费的经费也是由纳税人所支付的,教育部门的存在不过是为了代理公众更好地管理教育事务,实现公众的教育权利。因此,教育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产生和掌握的信息具有“公共财产”的性质,信息的所有权人应是公众,而不是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只不过是暂时的“持有者”或“保管者”。教育部门无权单方面决定其所拥有信息的使用、处分,而排除公众对信息的利用,并应负有向真

正的所有者公开信息的义务。

②信息的不对称性。公众与教育部门实际上形成了委托一代理关系,公众是委托人,教育部门是代理人。公众要对教育部门的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而要掌握这些信息,就必须对代理人的信息公开义务提出强制性要求。

③通过透明来实现绩效。透明绩效制的推动力来自公众,通过向公众提供信息,帮助公众作出合理的选择,以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但在实践中,教育部门在实施信息公开义务时会面临很多困境。如政府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 效率与民主的冲突,政府土作必须讲求效率,但信息公开更强调公众的民主和参与,而民主在某些情况卜可能会降低效率; 稳定与风险的冲突,政府必须考虑社会的稳定,如果信息公开不妥当,就有可能会引起社会的恐慌与动乱; 成本与技术的约束,信息公开是有成本的,政府必须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同时还要考虑技术上的可行性。

公众是教育信息公开的权利主体。公众作为纳税人,它有权了解与监督税收的使用情况,它们的信息需求具有很大的共性。但就具体的权利主体而言,它们所需求的信息是有差异的,教育信息的公开必须充分地考虑到这些差异性需求。另外,还要考虑影响权利主体信息需求的各种因素,包括社会因素与个体因素。社会因素有政治文化、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信用、媒体的信用等; 个体因素有利益相关性、文化水平、家庭收入、获取信息的能力、获取信息的成本与收益分析等。只有考虑到了这些因素,才能为权利的实现创造更好的环境。

(2)教育信息公开的内容

内容是教育信息公开最核心的部分,它直接关系到教育部门对哪些信息负有公开义务,公众对哪些信息拥有知情的权利。教育信息是否公开应该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①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确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以各种借口扩大不公开的范围; 另一方面,由于教育信息非常烦琐,要一一列举需要公开的信息是一件很困难,也很不现实的事情。

②利益平衡原则

教育信息公开必须在公开的价值与包括国家安全、个人自由等其他的价值之间寻求平衡,片面追求某一方面的价值是行不通的。对信息公开的损益分析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不应公开的教育信息,教育部门如果认为有明显的公共利益要求公开,或者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 _是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本应公开的信息,教育部门如果认为公开会造成实质性损害,则可以决定暂时不予以公开。

③适度的自由裁量权原则

遵循利益平衡原则时,平衡点的把握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教育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教育部门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时因事因地制宜地做出是否公开信息的决定。赋予教育部门适度的自由裁量权,不但可以使教育信息公开制度更为科学和全面,而且也真正实现了例外所要保护的社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