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礼,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也是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东方文明有别于西方文明的重要标志,它涵盖了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礼仪的适用范围,主要分两大类:一为国家礼仪,如国之宗庙祭祀、帝后皇子的死生废立等。另一种则通行于士大夫阶层家庭内部,多以家礼的形式表现。在礼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如果说国家礼仪更多地体现了政治秩序的建设,家礼则侧重于家庭内部的伦理规范,并延展至整个社会,形成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对于唐代家礼的研究,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唐代家族内部的关系和伦理道德准则,理解唐代礼制在社会生活、传统文化传承中所起的作用,其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唐代家礼研究也是揭示中国从门阀社会走向官僚地主社会这一历史性转变极为关键的一环,对于研究唐宋时期中国社会转型有着重要的意义。
论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文献中所反映的“家法”、“家礼”、“家训”等名词进行了逐一探讨,并引用社会学的概念,对唐代家礼的定义作了界定。
第二部分是对以家礼门风闻名的唐代柳公绰家族的个案研究。对柳氏家族及其家训著作《柳氏训序》作具体分析。
第三部分总论唐代家礼与唐代士族阶层。通过对唐代其他以家礼著称的家族的勾勒,着重探讨唐代家礼与唐代士族家学传统的关系,以及唐代家礼在士族阶层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第四部分总论唐代家礼的内容。从唐代士族阶层的伦理道德及礼仪规范等方面,探讨唐代家礼的内容及表现形式。
第五部分为余论,是在唐代家礼研究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思考的几个问题。
由于目前对唐代士族家庭礼仪门风的研究尚未深入展开,因此对其概念、名称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在唐代文献中 “家礼”与狭义的“家法”等也均能反映唐代家庭礼仪规范、伦理观念等。因此,基于和研究界以往的宋代以后的家礼研究接轨,也便于研究中概念的统一,本文将唐代家礼定义为“指唐代士族家庭内部,用于协调家庭成员关系、明确各人身份地位、权利义务的一系列礼仪规范和伦理观念。”
唐代家礼和士族阶层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士族阶层是家礼的倡导者和积极实践者,其目的是就是为了传递士族阶层独特的文化传统,维系家族的生命力,这也是家礼产生的内在动力。
在各士族家族内部传统的儒学经典教育,即士族的家学,是家礼产生并在家族内部世代相传的理论来源。家礼,正是凭借士族家族这种深厚的家学渊源,以醇厚的儒家伦理为本,采纳古礼或家族世代相传的仪注,参酌现实需要,从而形成了家族内部共同奉行的礼仪规范和伦理道德。
唐代柳公绰家族在唐前期并不是河东柳氏的显房。从柳公绰、柳公权兄弟起,凭借其家族内部清俭的礼法,一跃而为士林典范,成为唐中后期最有社会名望的家族之一。反映其家族礼法的《柳氏家训》一直流传到宋代,为后人所钦羡。
唐代家礼主要包括家庭内部的礼仪规范和伦理观念两方面内容。礼仪规范主要包括冠、婚、丧、祭等吉凶礼仪,以及日常家居生活中常用的居家杂仪,这些仪注在各士族家族内部通行,并用于协调亲友之间的关系。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等儒家“八义”,则是士族家族内部公认的伦理观念,指导着家族成员的日常生活。
中唐以后,唐代家礼与国家礼仪制度、民间蒙书等一起构建了唐代礼仪的完整框架。礼仪文化逐渐由士族阶层向庶民世界的流传,既表明了平民阶层对高层次文化的一种向往,也符合在士族阶层逐渐消解的过程中,社会建立一种更广泛道德体系的需要。对比晚唐和宋代的书仪,可以发现宋代书仪呈现出强烈的向儒家经典回归的意味。宋代家礼的简化趋势,以及唐代内外族名目的消失,也揭示出中古社会士族阶层的彻底消亡。宋以后,士族阶层虽然彻底瓦解,但礼制中家礼的这一部分内容,却由于其与宗法、家庭的紧密关系,走入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左右了民间社会的思想主流,直至中国封建社会的彻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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