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科技大学自然地理综合之土地资源管理学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土地产权
【答案】土地产权是指山多种权利共同组成的一个权利束。具体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物权。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况; 土地使用权也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 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案】土地使用权出让又称土地批租,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分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须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协议出让、招标、拍卖和挂牌四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期限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简述题
3.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利用分区,划分为哪几类基本用地区?
【答案】(1)由于规划区域内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客观上存在着区域差异性,土地利用的方式和结构受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也具有区域差异性。土地利用上的差异性表现为土地质量、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潜力、利用特点和利用方向上的区域差异性,在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结构时,必须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认识和揭示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土地利用分区,以指导今后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和科学管理。
(2)土地利用分区一般可分为土地利用地域分区和用地分区。
①土地利用地域分区
地域分区是一项内容复杂、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地域分区所涉及内容极为广泛,不仅需要综合考虑规划区域自然条件的分异规律、资源的区域特征、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还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结构,进而揭示各地域特征,指出地域内的土地利用方向、结构与布局,确定用地控制区域以及保护与改造的途径。
地域分区应遵循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土地质量差异原则、土地适宜利用原则和保持行政区划界线完整性原则。在综合自然区划、综合农业区划、土地适宜性和土地自然生产力分区以及土地经济等级分区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突出主导因素的相似性,把条件近似的区域单元划入同一地域内。地域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可借助于一系列指标加以反映。如山东省地域分区时
选用土地适宜性结构比、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比、山丘/平原比、气候条件(年均温大于0度的积温、年降水量、相对湿度)、森林覆盖率、土壤类型、人均产值、耕地产量等。指标对比法与逐步逼近法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完成地域分区(地域、亚地域)。最后按地域分区统计各类用地面积并指出今后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结构。
②土地利用用地分区
土地利用用地分区又称土地利用控制分区。用地分区是在土地适宜性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今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需要划分的用地区域。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采用用地分区与土地利用指标相结合的规划模式,是目前我国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地域分解用地指标的基本方法。
用地分区时应遵循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适宜用途一致性原则、土地利用主导用途原则、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性和相似性原则、尽可能保持行政区界完整性原则等。按土地主要用途在图纸上划分土地利用用地分区,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城乡居民点、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可分为农业用地区(再分为耕地区、园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等)、建设用地区(再分为城镇规划区、村镇规划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开发区、工业小区等,把建成区和规划区加以区别)和未利用地区。最后按土地利用用地分区分别统计汇总各类用地面积,对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指标进行区域分解,把宏观控制与微观规划具体结合,使总体规划方案落到实处。
4. 土地与建筑物存在怎样的权利关系?
【答案】(1)土地与建筑物均为法律上的不动产。因建筑物定着于土地,为了维持既存建筑物的完整与经济价值,有关土地或建筑物的法律行为,必须是在土地与其上建筑物处于物理上相结合的状态下进行。
(2)在我国,法律从未实行过建筑物所有权归属于土地所有人的附合原则。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同时也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根据宪法规定,土地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与房屋的公民个人所有之间,可以并存,即法律承认建筑物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可以分离的原则。
(3)除此之外,还有下列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4)我国法律始终将土地与建筑物视为各自独立的物,在法律禁止土地买卖的情况下,房屋买卖从未因此而受限制。现行土地使用权制度中有关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关系的规定,是将土
,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一体化(即两个权利必须归属于同一主体)使两者不能分别转让、抵押。
因此,我国实行的是建筑物所有权独立于土地所有权但依赖于土地使用权的体制。
5. 空间数据库有哪些特征?
【答案】空间数据库的数据量大,不仅有地理要素数据,还有地理要素的属性数据,且两者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其主要特征有:
(1)数据集中管理。数据库集中控制和管理有关数据,可保证不同用户能够共享数据。 (2)数据冗余度小。数据冗余度是指数据的重复存储。数据的冗余存储,既浪费存储空间,又易出现数据的不一致。
(3)数据独立。数据独立是指数据库中的数据与应用程度具有相互独立性。数据库的逻辑结构的改变不影响应用程序,应用程序也不随数据库数据的变化而变化。
(4)数据保护。数据保护是指防止数据丢失和失密、随意更改或越权使用数据,保证数据的正确性、有效性和相容性。
6. 如何确定自然资源价格?
【答案】综合考虑自然资源价格的内在依据和外在依据,可归纳如下自然资源价格的具体理论和方法:
(1)确定自然资源的虚幻价格或影子价格的理论和方法
影子价格理论可以用来直接确定自然资源的社会价格。影子价格是以线性规划为计算方法的计算价格; 影子价格以边际生产力为基础,商品的边际成本称为影子价格。
原线性规划的“对偶规划”计算出的(广义资源投入或所费)价格,即为影子价格。影子价格大于0,表示资源稀缺; 影子价格等于0,表示资源有富余。
(2)确定自然资源的机会成本、替代价格和补偿价格的理论和方法
①自然资源机会成本的理论和方法。在费用一效益分析中,把社会费用看作是机会成本,即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费用是一种代价,由于某种决策或选择,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某种用途后,就放弃了用于其他用途的机会。
②自然资源替代价格的理论和方法。任何一种不可再生或非补偿性自然资源的稀缺性都是相对的,自然资源的物质特性和性能可通过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被另一或另一些资源物质所替代,如塑料物质替代钢铁和水泥等。自然资源价格根据发现、开发和获取替代资源的费用(成本)来确定。
③自然资源补偿价格的理论和方法。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其规模和强度大大超过了资源自身恢复的能力,欲使其继续再生、恢复和更新,就必须予以人为的或人工的协助。这种人为、人工协助的耗费称为补偿费用。其价格水平的高低,是在了解和掌握自然资源耗费的补偿上、下限的情况下而设计确定的。
(3)确定自然资源的区位价格理论和方法
自然资源的区位价格理论和方法,着重反映自然资源所处地域的区位差异,即自然资源都是存在于具体地域内的,自然资源的区域分布,使其具有区域性特征,因此自然资源在被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必然产生不尽相同的区位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