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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858财务会计学考研题库

  摘要

一、简答题

1. 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哪些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答案】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价款中所含的增值税额。企业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按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上述购进货物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购入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2. 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销售商品在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时,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5)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 应付票据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应付票据是指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延期付款购入货物应付的票据款。在我国,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因而应付票据即短期应付票据。其会计处理如下:

(1)商业汇票的签付

按票面价值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支付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汇票到期

①有能力支付票据款:支付票据款时,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无力支付票据款,应分别处理:

a. 采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付款人应将应付票据款转为应付账款,企业应按票面价值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b.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付款人应将应付票据款转为短期借款,企业应按票面价值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企业支付的罚息,应计入财务费用。

4. 普通股股东有哪些主要权利?

【答案】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股份。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

(1)投票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一般应由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决定。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人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优先认股权。当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时,普通股股东有按其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以保持其在公司股份中的比例。

(3)收益分配权。普通股股东主要以收取公司分配的股利作为投资回报。但普通股股东能够获取多少股利,应以公司董事会的宣告为准,在董事会宣告分派股利之前,其对公司的净利润没有直接的要求权。

(4)剩余则产权。当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时,全部资产变卖以后所得收入,在偿还债务和优先股股东的投资以后,如果还有剩余,将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予以分配。

5.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均为正常的商品交易,销售价格均为公允价格,且不含增值税:除特别说明外,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各,计提比例为1%。20×0年5月31日,“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全部为向戊公司赊销商品应收的账款,“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5万元; “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无余额。

甲公司20×1年6月至12月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6月1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尚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为170万元,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20×1年12月1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6月10日,向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20×1年10月10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3)6月20日,向丁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 收到丁公司开具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年12月20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4)6月25日,收到应收戊公司账款40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5)6月30日,甲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应收乙公司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假定6月份除上述业务外,甲公司没有发生其他有关应收款项的业务。

9月1日,(6)将应收乙公司的账款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取得期限为3个月的短期借款1080万元,年利率为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假定甲公司月末不顶提短期借款利息。

(7)9月10日,将应收丙公司的账款出售给中国工商银行,取得价款190万元。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在账款到期日不能从丙公司收回时,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8)10月20日,将6月20日收到的丁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国工商银行贴现,贴现金额580万元。协议约定,中国工商银行在票据到期日不能从丁公司收到票款时,可向甲公司追偿。假定贴现利息于票据到期日一并进行会计处理。

(9)12月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质押借入的短期借款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借款本息。至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6月1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的账款。

(10)12月20日,丁公司因财务困难未向中国工商银行支付票款。当日,甲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退回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并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票款; 同时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至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6月20日向丁公司赊销商品的账款。

(11)12月31日,甲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应收乙公司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0%。假定20×1年下半年除上述业务外,甲公司没有发生其他有关应收款项的业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假定应收票据小计提坏账准备; 涉及商品销售的,只编制确认相关销售收入及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答案】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的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1)6月1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2)6月10日,向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

借:应收账款——丙公司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3)6月20日,向丁公司赊销一批商品。

借:应收票据——丁公司 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4)6月25日,收到应收戊公司账款4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400

贷:应收账款——戊公司 400

(5)6月30日,甲公司对各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6月30日应计提的坏账准备=1170×5+(234+500-400)×1%-5=56.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