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办法》适用于()。 本市范围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及持证上岗的执业药师。 本市范围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及持证上岗的药师。 本市范围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 本市范围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及持证上岗的药师。
药品零售企业经批准可以购进的药品是()。 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 放射性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可购进的药品为()。 处方药。 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疫苗。
已取得药品零售连锁许可的药品经营企业,各连锁门店药品由()。 总部统一配送。 专人统一配送。 独立购进药品。 企业配送。
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 《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方可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 《执业药师证》,方可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 《药品行业购销员证》,方可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 《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方可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
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