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等级分为()。 守信、比较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四类。 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四类。 守信、警示、失信和一般失信四类。 守信、严重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四类。
信用信息档案不包括()。 药品零售企业的交易信息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管理范围之外的行为。 药品零售企业的交易信息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范围之外的行为。 企业药学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管理范围之外的行为。 药品零售企业的交易信息和监督检查基本信息。
负责深圳市药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工作部门是()。 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人事工作监督管理部门。 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人事工作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零售企业可购进的药品为()。 处方药。 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 疫苗。
按照GSP的要求,可不设置仓库的企业为()。 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
《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办法》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