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开大学法学院875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拐卖妇女、儿童罪
【答案】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①本罪的客体是人身权利中的人身不受买卖的权利;
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之一的行为; 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出卖的目的。
2. 防卫过当
【答案】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防卫过当是防卫行为的正当性和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的对立统一。防卫行为的正当性是指实施防卫行为时确有不法侵害存在;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防卫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损害结果的非正当性是指防卫行为的强度和力度明显超过了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力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防卫过当没有独立的罪状,也没有独立的法定刑,法律规定按照行为人触犯的有关条文和罪名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单位犯罪”与“犯罪集团”
【答案】(1)单位犯罪,又称法人犯罪,是与自然人犯罪相对应的一个范畴,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其基本特征表现为:①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②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我国刑法典第三}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构成犯罪集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由三人以上组成;
②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
③是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对犯罪集团,刑法分则有规定的,即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中的集团性共同犯罪,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区别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从犯、胁从犯,然后分别予以相应的处罚。
(3)单位犯罪与犯罪集团的区别为:单位犯罪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进行的犯罪,而且其只能
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应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集团是人合组织的犯罪,可构成刑法分则中大部分的罪名。
4.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答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一种特殊形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是指首要分子聚集多人,冲撞国家机关门禁,包围国家机关驻地,强占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堵塞国家机关通道,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入等行为。
5. 侵占罪
【答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的财物,不包括他人财产上的利益。至于财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物还是无形物,均在所不问。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合法持有的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
6. 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
【答案】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指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二、简答题
7. 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的区别有哪些? 请简述。
【答案】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通说认为,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法规竞合,或称法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的刑法规范,只适用其中一个刑法规范的情况。
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都是实施了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两者的区别包括:
(1)法规竞合的一个行为,只是出干一个罪过,并且是产生一个结果:想象竞合犯的一个行为,往往是数个罪过和数个结果。如开一枪打死一人,打伤一人,只能是想象竞合犯,而不可能是法规竞合。
(2)法规竞合,是由十法规的错杂规定即法律条文内容存在着包容或交义关系,以致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刑法规范; 想象竞合犯则是由于犯罪的事实特征,即出于数个罪过、产生数个结果,以致一行为触犯数罪名。
(3)法规竞合,一行为触犯的数个刑法规范之间存在着此一规范规定的犯罪构成包容另一规范规定的犯罪构成的关系; 想象竞合犯,一行为触犯规定的数个罪名的法条不存在上述犯罪构成之间的包容关系。
(4)法规竞合,在竞合的数法规中,仅仅一法规可以适用其行为,其法律适用问题,依照特
别法优于普通法等原则来解决:想象竞合犯,竞合的数法规均可以适用其行为,其法律适用问题,依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来解决。据此,我们可以把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清楚地区别开来。
8. 死缓与缓刑的主要区别。
【答案】(1)死缓与缓刑的概念
①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
②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2)死缓与缓刑的区别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不同。两者虽然同是刑罚具体适用的制度,但是两者根本不同。主要区别为:
①适用对象不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适用十被处死刑。
②执行方法不同。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而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③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可因所判刑种和刑期的不同而不同;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定考验期限一律为2年。
④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就其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有区别,或者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是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处罚;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后果,是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者予以减刑或者执行死刑。
9. 试述我国刑法属地管辖的例外情况。
【答案】属地管辖是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一般认为,因“法律有特别规定”而例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特别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是指根据国际惯例,一国为保证驻在本国的外交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而给予的一种特权和优遇。
(2)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所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交和国防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管辖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保持不变,全国性的法律,除基本法附件已列的几项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为全国性的法律也不在香港地区施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所作的例外规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致的。
(3)对民族自治地力一的特别规定。《刑法》第九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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