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公立高校在我国既是公共财政科研投入的重要对象,同时又是非盈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如何在实现国家科技政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的同时,保障高校事业单位法人的特性,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公立高校的纵向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机制为出发点,重点研究了公立高校纵向项目科研成果的产权归属、公立高校纵向项目科研成果的使用和处分、公立高校纵向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公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机制和市场环境完善等几个方面。
通过规范分析、比较研究、经济分析等手段,提出在纵向科研项目的成果归属和使用权配属方面,进一步明确科研合同的私法属性和高校在处置、使用其科研成果方面的独立法人主体地位,使高校对成果维持和成果转化的权责相统一;同时,有针对性的改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高校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专门审批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最后,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在专业管理服务队伍和市场环境方面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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