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8年重庆大学法学院632法学理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法官与检察官

【答案】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检察官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2. 平等权

【答案】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体含义有:①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③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3. 表达自由

【答案】表达自由是指主张和通过各种方法发表、传递自己的意见、观点的自由,是公民的主要自由权之一。各国宪法和法律对表达自由都做了规定,其中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最重要的表达自由,有些法律文件中还将言论自由视为表达自由的主要内容。

4. 政体与国体

【答案】(1)国家性质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它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国体作为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实际上是指国家主权的阶级归属,亦即国家主权的阶级属性。

(2)政体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从广义上说,政体还包括国家的结构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3)国体和政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任何国家都要建立相应的政体以维护和巩固阶级统治。同一国体的国家可有不同的政体。

5. 法治原则

【答案】法治又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

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其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作为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必然应该被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并在宪法的具体内容中予以充分体现。

6. 职业代表制

【答案】职业代表制是指将选举人依职业予以分类,根据职业团体而不是居住区或行政区域,选举代表或议员的制度。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实行地域代表制,同时也采职业代表制。这样规定,既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为选举单位,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来划分选举单位。

7. 人大的任期

【答案】人大的任期是指担仃国家权力机关的期限。全国人大的仃期由宪法规定。第一、二、二届仃期为4年,从第四届全国人大开始任期改为5年。为保证全国人大工作的衔接,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的两个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2/3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8. 单一制和复合制

【答案】(1)单一制是指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即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它是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

(2)复合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国家联盟的制度,和单一制相对。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联邦是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

(3)单一制与复合制区别如下:

①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是山中央政府设立的;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是由各成员单位协议建立的,各成员单位往往先于联邦或邦联政府而存在。

②在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是中央政府授予的,中央政府可以单方面规定地方政府的权限,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最高国家权力;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与成员政府的权力划分由联邦宪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双方都不能单方面任意变更,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和批准;

③在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可以变更地方政府的疆界; 在复合制国家,政府不能任意改变各成员单位的疆界。

二、简答题

9.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答案】(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全国武装

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地位

①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军事统率机关,在整个军事机关系统中处于最高的领导地位。

②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其他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产生; 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③宪法又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④宪法的这些规定表明,中央军事委员会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处于从属地位。

10.你认为各国不同的宪法渊源可能对宪法形式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答案】(1)宪法渊源的概念

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来源,或宪法产生的原因和途径。宪法渊源主要有:制宪和修宪活动、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或阐释、违宪审查机关的判决和宪法解释、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政治惯例、道德规范、正义观念、宗教规则、政治学说与宪法学说、国际法和外国宪法。不同的国家由于社会及历史原因其宪法渊源亦存在差异。

(2)宪法渊源对于宪法形式的影响

宪法渊源对于宪法形式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宪法渊源不同使得各国的宪法形式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其中最明显的是成文宪法国家和不成文宪法国家之间的差异。由十各国制宪和修宪活动、政治惯例等方面的不同,有的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宪法典,如美国和中国,有的国家未制定专门的宪法典,而是由宪法性法律组成宪法,如英国。 ②各国国家政策、政治惯例和政治学说的不同,会直接影响该国家宪法惯例的形成以及宪法惯例在宪法实践中的作用。

③各国国家的政策、政治学说、政治实践的不同决定了各国对于宪法判例的不同态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都承认宪法判例的效力,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一般不承认宪法判例的法律地位。这使得宪法判例在有的国家属于宪法形式,而在有的国家则不属于宪法的形式。

④各国不同的宪法渊源对于宪法形式的稳定性有不同的影响。在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较为严格或国家政策比较稳定的国家,宪法的形式也趋向于稳定。而在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较灵活或国家政策多变的国家,宪法形式的稳定性较差。这一点突出表现在成文宪法国家。

1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战争权与紧急状态权的行使程序。

【答案】战争权和紧急状态权的行使程序:

(1)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2)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3)根据第《宪法》8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