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821西方哲学史(不含现代西方哲学)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实践与真理的之间的关系
【答案】(1)实践实践是指人们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化活动。 ① 实践是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的现实活动:
② 实践把人的目的、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属人的对象世界; ③ 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其三种基本形式是物质生产实践、社会交往实践以及科学实验。
(2)真理
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客观性是其本质规定。它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从相对逐渐走向绝对,是它的一般发展过程。它来源于实践,随实践发展而发展。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它是具体的,不存在抽象的真理。它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
(3)关系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①真理的本性
真理的内容包含思想与现实、主观与客观的相互关系。要判定主观思想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不可能从这种关系的任何单独的一方得到回答。在主观范围里是无法解决的,而单凭独立于人之外的客观世界也不能将主观和客观直接加以对照。只有依靠主观与客观相互结合、相互统一的形式,才能检验主观与客观是否相符合。
②实践的特点
a. 实践的性质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的过程是把人的主观目的加以物化,实践的结果就是物化了的主观目的,由此检验出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实践不仅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还具有直接现实性和普遍性,这是实践成为真理标准的内在根据。
b. 实践标准
第一,从它的客观性和唯一性来说,是绝对的;
第二,从它是在历史上产生和发展的、是有条件的来说,则是相对的。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当时的一切认识。
实践标准是相对与绝对的统一。这反映了真理标准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2. 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是什么?
【答案】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指事物矛盾
运动的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及其实在的过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不同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发展的结果意味着一事物变为另一事物。对立统一规律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固有的。实践活动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对立统一。只有把联系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矛盾的关系,把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双力看作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我们才能理解和说明客观事物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运动的,才能理解和说明人的活动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发展的。
(2)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作为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说明联系与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揭示了联系与发展的本质,因此,它必然贯穿并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作为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把握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辩证法是人的认识活动所固有的。认识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等关系,都是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就是要以概念的矛盾运动去反映、表达“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运动,因而矛盾分析法作为人们认识活动中的根本方法,提供给人们理解现存事物及其运动的钥匙。对命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新事物的不断产生与旧事物的不断灭亡。
(4)辩证法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决定着事物从肯定自身到否定自身,推动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在实践活动中,人以一种辩证否定的方式促使着事物的不断发展。人对世界的这种否定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最深刻、最复杂的矛盾关系,它本身就构成、包含并体现着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因此,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实质的唯物辩证法本身必然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3. 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答案】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是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1)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2)实践在给人们提出新课题的同时,也不断地提供了大量有关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不仅能使人们小断解决认识课题,而且也使认识不断向前发展。
(3)实践还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使神经系统受到新的刺激,从而逐渐完善和改变了神经系统的功能和结构,使思维能力和认识能力不断提高。
4. 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处于什么样的观点与地位
【答案】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范畴为核心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实践概念的完备规定和实践观点的确立,是实现哲学上的伟大变革的关键。实践的观点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它是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认识论与本体论的统一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体现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的实践范畴作为自己理论体系的核心,它也就必然具备革命性与科学性高度统一的理论特征。
(1)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①实践是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不仅它肯定了自然界对于人的先在性,即肯定了人周围的自然界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前提,而且更在于它把人与自然之问的物质交换关系即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以往历史观的根本错误恰恰在于它忽视了这一历史的现实基础,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排除于历史之外,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并由此而陷入了历史的唯心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视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把物质生产实践视为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也就把历史的观念带进了自然领域。
②实践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
旧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陷入唯心主义,主要的就是由于它缺乏实践的观点,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因而也就不能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客观的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体现受动性和能动性之统一的实践概念为基础,把实践理解为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社会历史就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而基础性的实践活动则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因此,人类历史在本质上也就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历史。
③实践是认识论和本体论统一的基础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人的认识本身就是实践过程的一个力一面或一个环节,是实践过程的内化。实践是以物质工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实际的把握,认识则是以语言符号为中介而对于对象世界的观念的把握或象征性把握。这两种把握活动应当是彼此一致且互为前提的。但认识归根到底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源泉,而且是认识的真理性、客观性的标准; 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必须回到实践。所以,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即自然观和历史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它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两个方面在实践概念的基础上获得了统一。
④实践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统一的基础
在以往的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中,这两种传统基本上是彼此分离的。古代唯物论之中尚包含着某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近代的唯物论则把自身抽象化了。与此相反,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则以一种抽象的形式发展了辩证法,把辩证法理解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对立或相互否定,并最终走向扬弃对立即否定之否定的历史性的运动过程,当然这一过程是局限于观念或精神的领域之内的。显然,这两种哲学传统在以往不仅是分离的,而且是对立的。但它们都包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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