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外语法学院外贸大学980国际法学之国际私法专业笔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概念题
1. 系属
【答案】冲突规范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构成。系属是规定冲突规范中“范围”所应适用的法律。它指令法院在处理某一具体国际民商事关系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或允许当事人或法院在冲突规范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应适用的法律。其语词结构常表现为“……适用……法律”或“……依……法律”。
2.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答案】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是指在涉外合同法律关系中,确立合同的订立和效力问题的准据法,即依照冲突规范确定国际合同应适用何国的实体法或国际统一实体法。包括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方式、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履行与不履行的后果等整个过程的法律适用问题。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包括当事人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性履行方法、合同自体法等原则。
3. 领事婚姻
【答案】领事婚姻制度起源于19世纪,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一国驻国外的领事或外交代表为本国侨民依照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结婚手续,而成立婚姻的制度。其目的主要是帮助本国公民消除依婚姻缔结地法规定的方式在外国结婚所存在的困难或障碍。领事婚姻问题的实质是,驻在国是否承认外国人之间在其内国依当事人本国法而举行的结婚。
关于这一问题,各国的做法不完全相同。有些国家明确承认领事婚姻,而有的国家在领事婚姻问题上则要求实行对等原则。如果驻在国同意派遣国领事为其侨民办理结婚手续,则领事婚姻在驻在国和派遣国及第三国都是有效婚姻。如果驻在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则派遣国使馆所办理的领事婚姻在派遣国本国有效。在驻在国无效,在结婚的形式要件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的第三国,其婚姻也是无效的。
4.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就是其系属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有关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的联系在于两种冲突规范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或连结点,并同时指向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二者的区别是,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只能在几个系属指向的几个法律中选择其一,而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则对儿个系属指向的儿个
法律必须重叠适用。
5. 法则区别说
【答案】法则区别说作为国际私法历史上最重要的学说之一,在13世纪意大利北部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理论的诞生,后传入法国,在荷兰得到新的发展。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巴托鲁斯(Bartolus )、法国的杜摩兰、达让特莱等。巴托鲁斯主张从法则本身的性质入手,把所有的“法则”分为“物的法则”、“人的法则”和“混合法则”。“物的法则”是属地的,其适用只能而且必须及于制定者领土之内的物; “人的法则”是属人的,它不但应适用于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属民,而且在它的属民到了别的主权者管辖领土内时,也应适用; “混合法则”是涉及行为的法则,适用于在法则制定者领土内订立的契约,是既涉及人又涉及物的。他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冲突法规则,如:①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依属人法。②按照当时情况,能产生效力的契约,则依契约地法。③关于法律行为的方式,依行为地法。④关于行为的限制,依法院地法,但已指定履行地者,依履行地法。⑤关于继承的冲突,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法定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 第二,关于遗嘱执行的方式,依行为地法。⑥关于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⑦关于诉讼程序,依诉讼地法。
6. 域外送达
【答案】域外送达是国际民事诉讼制度之一,指一国司法机关依据有关国家的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将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或法域外的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行为。域外送达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为:①对许多国家来说,传票和起诉书有效地送达给被告是法院开始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并进行审理活动的前提。②送达有利于防止平行诉讼的产生。
我国目前有关域外送达方面的现行法律只有《民事诉讼法》,该法第267条规定了8种域外送达方式,分别是以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通过外交途径送达,由我国驻外国使、领馆代为送达,向受送达人委托的人送达,向受送达人设在我国的代表机构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和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7. 冲突规范
【答案】冲突规范(Rules of application of law)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有时在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冲突规范被称为国际私法规范。这种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冲突规范本身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而只是指明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确定这种权利和义务,因而,通过这一指引使有关国家的实体法最终得到适用,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才是完整而有效果的。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两个部分组成。“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要处理的法律问题; “系属”则是调整这一民事关系或处理该法律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和重要组成部分。
8. 布斯塔曼特法典
【答案】布斯塔曼特法典是国际私法统一化的标志性法典之一,即1928年第6届泛美会议在哈瓦那通过的《国际私法法典》,共计437条,对冲突规范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它总结了拉丁美洲国家在国际私法方面的立法经验,以及这门科学在当时的研究成果,是一部全面的国际私法法典,在学术界很有参考价值。没有接受法典的国家也曾援用,对司法实践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论述题
9. 论专属管辖。
【答案】专属管辖是确定国际民事案件诉讼管辖权的一般原则之一,指依照国际条约或国内立法,某些涉外案件只能由特定国家的内国法院具有独占的管辖权,而排除或不承认任何其他国家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原则。
(1)专属管辖的适用
①专属管辖原则主张以有关国际民事案件与有关国家的联系程度作为确定法院国际管辖权的标准,强调一国法院对与本国及其国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密切联系的国际民事案件具有专属管辖权限。
②专属管辖权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上的突出表现。它侧重于有关国际民事案件与有关国家及其国民的根本利益的联系程度,强调一国法院对于那些与国家及其国民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如涉及国家公共政策,或与有关国家重要的政治或经济问题联系密切的民事案件无条件地享有国际管辖权,从而排除其他国家法院对该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
(2)我国对专属管辖的规定
为切实保护我国国家和国民的根本利益,《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明确规定了应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其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④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此外,考虑到其他一些民事案件的特殊性质以及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权的原则和精神,在其他有关的民事案件中,即使含有国际因素,同样也应确定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如在有关内国专利权和其他受类似保护的权利,如涉及商标权、著作权的案件中,基于这些权利的地域性限制,有必要规定我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在因登记而发生的有关诉讼中,基于有关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同样有规定专属管辖权的必要。
10.论国际私法理论中关于“财产权利”的冲突规则(冲突法方向)。
【答案】在国际私法理论中财产权利主要包括物权、权利财产、信托、知识产权等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