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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805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题

1. 平等权

【答案】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体含义有:①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③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2.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答案】(1)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宪法规范往往公布在各种宪法性文件、宪法惯例和法院的判决中。这是由英国学者蒲莱士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不论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都是由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构成的。

②即使在成文宪法国家,除了宪法典之外,不成文宪法的形式也构成宪法制度的重要基础,通常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或者权威性的法律文件弥补宪法典的缺失。

③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也会发生变化和发展。

3. 宪法形式

【答案】宪法形式是指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规范、惯例等宪法具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宪法的形式是宪法的外在表现,是宪法内容的载体,宪法的形式直接决定一国宪法的体系。宪法形式在各国的差异较大。当今世界主要有两种宪法模式: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国家和不成文宪法国家在宪法形式方面差异很大,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专门的宪法典。

4.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二、简答题

5. 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答案】(1)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方式

①绝对保障方式,即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他规范不能任意加以限制或规定例外的情形; ②相对保障方式,即允许其他法规范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直接加以有效的限制或客观上存在这种可能的方式。

(2)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①物质保障。

②政治保障。国家政权的归属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③法律保障。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证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6. 什么是宪法实施? 为什么宪法必须实施?

【答案】(1)宪法实施的含义与特征

①宪法实施不包括“宪法监督”和“宪法适用”,但包括“宪法执行”、“宪法遵守”,而且宪法实施主要是指议会实施宪法的行为。

②宪法实施的特征

a. 宪法实施的主体是宪法明示或默示的相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

b. 宪法实施的内容主要是法权的落实情况。

c. 宪法实施的形式多种多样。

d. 宪法实施的重点内容是权利得到宪法保障,权力得到有效控制。

e. 宪法实施一般以宪法文本确立的内容为主,但不局限于此。

(2)宪法实施的原因

①宪法实施是为了保证宪法规定的内容得到落实,从而实现宪政。没有宪法实施,就不可能有宪政。

②宪政与民主之间的关系

a. 宪政是民主政治,专制的政治与宪政无关。以人治手段实现的民主不仅与宪政无关,而且是宪政实现的障碍。

b. 民主政治并非是宪政的全部内涵,人治推进的民主极不可靠,它会给宪政的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

c. 以法治手段推进民主,则是宪政发展的必由之路。

7. 结合你对宪法的认识,你认为宪法对政治关系可以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答案】宪法在政治关系中居于核心的和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种地位必然要求宪法对一国政治关系的基本结构、运行原则和方式、发展方向等方面发挥其确认、规范和调整的重要作用。宪法的此项作用就是建立民主、法治的社会政治关系并不断推动其发展,具体体现为:

(1)宪法是构建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及其构成要素的根本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确认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根本原则,确立了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国家的政权

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规定了国家政权组织的组成方式和运作程序,因而是一国政治关系建立和运行的根本依据。

(2)宪法也是确认和保障一国民主制度的根本依据。

宪法是和民主制度紧密相连的。宪法总结并确认在革命中成长起来的民主原则,将其作为自己的原则和精神。

①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制度,为公民设定广泛的自由和民主权利,并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政治和法律条件,这是一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内容;

②宪法确立国家的代议制度,使公民参与国家的民主决策有了制度保证,为现有政治、经济等社会条件下民主的实现提供了相对完善的形式;

③宪法规定国家的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和政治责任制度,公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并对其进行监督,为国家机关在民主轨道上运行提供法律和政治保障;

④宪法还规定和确认国家的结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党制度,这些都对民主制度从形式到内容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3)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政治关系必须以国家法制为基础进行运作和发展。

由于宪法是一国的立法基础,国家的其他法律都是根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出来的。宪法又规定了国家的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法制监督的基本原则,从而构成一个国家法制的核心,它通过规范、调整国家的法制体系对政治关系及其不断发展产生重大作用。

(4)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积极作用,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

一般而言,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如果宪法的实施维护了宪政秩序,促进了社会发展,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就可以评价其对社会产生了积极作用; 否则就应当评价其对社会产生了消极作用。一旦宪法的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就说明其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然会阻滞宪政社会的正常运作和有序发展,必须对其进行修改、变更。

8. 比较特别行政区地方与民族自治地方享有的自治权的异同。

【答案】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1)特别行政区地方与民族自治地方享有的自治权的相同点

①自治权的设立。民族自治权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都由我国全国人大以法律确认和授权。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两种自治权设立的法律依据。

②自治权的属性。民族自治权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因为单一制下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是来自于中央授权,是派生性权力。

③自治权适用地域和行使者的属性。民族自治权和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适用地域,都是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