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财经大学法学711专业一(宪法学)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简答题
1. 如何理解“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答案】(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是法治原则的要求,同时也表明了政党在宪法中的地位。其基本的含义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①执政党要依宪执政,首先要求执政的合宪性,即党烙守宪法规定,经全民真正民主的选举,进入宪政体制,组成人大和政府,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二是要求执政党成为领导自己的党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广大干部实施宪法和法律的下具,而不是把宪法和法律只当成是党实现自己政策主张的工具。
②“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还要求党章、“党法”不能与国法相抵触。政党在治理本党事务时有一定的自治权,但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模范的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确立该原则的原因和意义
①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仅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和我们党的宗旨也是相一致的。因此,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必须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为行为准则。
②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但它并不凌驾于国家和人民之上,而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也是人民中的一员。因此,党的各级组织和其它社会组织一样,它的成员和其它社会成员一样,都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同时,由于党处于领导地位,因而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方面,还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 ③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历史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明确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正确处理党与宪法和法律的关系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人问题,这是一条被历史证明了的
真理,是对执政党活动规律和特点的新认识。因此,面对日新月异的国际国内形势,党要遵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引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前进。
2. 在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中,公民处于何种地位?
【答案】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定义务的自然人。在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中,公民处于主体地位,是宪法关系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因素。
(1)公民成为宪法关系的主体是由其内在特征决定的。
公民在宪法关系中的主体资格,既由人民的主权者地位所决定,又从个体方面体现并且不断实现着人民的主权,是人民主权在宪法关系中的现实表现形式。具体说来表现在:
①平等性。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宪政社会的根本原则。这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主体利益要求的社会价值平等化在政治法律领域的表现。它意味着社会政治关系只能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独自控制国家政治事务的特权。
②自由性。包括公民的内在自由和外在自由。一方面,公民具有的意志自由是其参加宪法关系实践的必要条件。没有意志自由,就没有公民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 公民意志自由的程度,决定着他参与政治实践的程度。另一方面,公民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参加宪法关系实践以及决定参与方式、参与程度的自由。当然,公民的自由不是绝对的,他必须以对宪法、法律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为基础进行自我约束,公民的自律也是其自由性的表现形式。
③主动性。公民在宪法关系实践中不是消极地适应社会政治结构和环境,不是消极的被统治者而完全受制于国家,而是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以其意志和行为反作用于社会、国家和其他公民。
正因为具备了平等性、自由性和主动性的特征,公民才能摆脱政治关系的奴役和压迫,从政治关系的客体转变为宪政社会中宪法关系的主体,并通过行使宪法权利充分地参加国家的政治决策,使自己的利益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满足,从而成为宪法关系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子。
(2)公民利用自己的主体地位,通过多种途径作用于宪法关系。
如参加选举和投票,参加政党活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宪法权利,作出宪法行为,对国家的政治活动施加自己的影响。公民对于宪法关系发展的作用是巨大和深远的,这表现在:①通过权利的行使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和个体性,使人类在社会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在完成政治解放的基础上向人类解放的目标前进。
②通过自己的宪法权利行为,制约着国家权力行使的方式、目的和效果,使之在法律规定的轨道上合理运行,并由此保证宪法关系的健康运作。
3. 简要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决定的:
(1)这一制度能全面、直接反映国家的本质,从根本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国是人民民
主专政的国家,它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就全面、直接、充分地反映了这一点。
(2)这一制度决定国家的其他制度和政治生活各方面,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的制度,如司法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教育制度、军事制度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这些制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以各种方式保证具体制度的运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决定公民政治生活的各方面,公民自由、民主权利的内容和行使方式,社会民主生活的各种形式和渠道。
(3)这一制度使国家机关得以组织、运转,国家权力得以正确、有效行使,从而保持国家和社会的秩序。我国的国家机构是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理组织起来的,并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进行活动。通过这一制度,使国家政权得到人民的有力支持,国家权力就会最有效地行使。它充分保障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充分保证公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权利,从而使社会获得持续稳定发展。它保证国家权力在法制轨道上运行,破坏这一制度,国家社会就会处于混乱和无秩序状态。
4.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
【答案】(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全国武装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我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地位
①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军事统率机关,在整个军事机关系统中处于最高的领导地位。
②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其他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产生; 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③宪法又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④宪法的这些规定表明,中央军事委员会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处于从属地位。
5. 违宪审查与宪法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答案】宪法保障制度即保障宪法实施的制度,是与宪法实施相联系的、在含义上最为广泛的一个概念。它在内容上包括一切保障宪法实施的措施,卞要有:
(1)政治制度方面的保障措施,如国家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国家性质、社会团体、各国家机关的具体作用等。
(2)经济制度方面的保障措施,宪法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建立的基础是经济制度,因此,经济制度如何,就关系着宪法的实施状况。与宪法相适应的经济制度,对于宪法的贯彻实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所确立的资本家所有制对于资产阶级宪法的实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样,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宪法的实施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思想意识方面的保障措施,宪法实施的基础是社会成员具有强烈的宪法意识。宪法意识,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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